證券公司發債開閘

中信證券、海通證券、長城證券獲准分別發行不超過10億元、30億元、2.3億元債券

證券公司發債融資終於啟動了。中國證監會近日核準了中信證券、海通證券、長城證券三家證券公司發行公司債券的申請。這標誌著我國公司債券市場的發展邁出了重要的一步,也是貫徹執行《國務院關於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的重要舉措。

據悉,本次核準發行的債券規模共計不超過42.3億元,其中中信證券不超過10億元,海通證券不超過30億元,長城證券不超過2.3億元。各家公司的發債規模都嚴格限制在凈資産的40%以內,債券期限均為五年,全部由債券擔保人出具了全額、不可撤銷連帶責任的保證擔保。本次發行全部向合格投資者定向發行,並由發行人依據規定自行組織銷售。各發行人都根據規定聘請評級機構對本次發行的債券進行信用評級,為債券持有人聘請債券代理人,為債券本息的償還設定了專項償債賬戶並明確提取償還資金的頻度,同時還明確了債券持有人會議的權利、召開程式及決議生效的條件。

中國證監會有關人士指出,證券公司發行公司債券,對於改善券商融資結構、增強持續發展能力,提高綜合競爭力和抗風險能力無疑具有重要的意義。可以預見,發行公司債券作為合法的長期融資渠道,將成為證券公司融資的重要方式。今後,將陸續有符合條件的證券公司通過發行公司債券籌集長期資金。

(上海證券報)200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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