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全會決定述評:多層次資本市場呼之欲出

十六屆三中全會《決定》明確強調,“建立多層次的資本市場體系,……規範和發展主機板市場,推進風險投資和創業板市場建設”。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這一資本市場發展的目標,第一次被正式寫入我國經濟改革與發展的綱領性文件,成為深化金融體制改革的重要舉措和突破口。

火車跑得快,火車頭固然重要,道路的條件也必不可少。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的建設不僅是一個證券市場自身發展的迫切需要,更重要的是能夠為滿足不同規模、不同類型的企業融資需求開道鋪路,為我國經濟發展注入新的活力,因此,這也是實現國民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長遠要求。

從整個金融市場協調和發展來看,多層次資本市場是堅實的基礎。美國納斯達克市場一枝獨秀的原因,就在於它有紐交所和區域性市場等各個交易市場相互支援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的支援。而我國的資本市場卻是主機板市場“孤軍奮戰”,千軍萬馬難過獨木橋,市場融資能力持續下降,不能很好地顯示我國經濟“年年走高”的良好趨勢。

從企業發展角度出發,多層次資本市場是活力的源泉。它主要滿足中小企業、高科技創新企業的融資需求,而這些企業正是中國經濟增長中最為活躍的因素。為這些活躍的市場群體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援,就是為中國經濟可持續增長提供了新的動力。

從融資結構上分析,多層次資本市場是調節的手段。它能夠帶動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結構的調整,對於改變過於依賴以銀行貸款主導的間接融資的融資結構具有積極的作用。我國國民經濟龐大的規模和豐富的層次決定了我國企業直接融資問題的解決不可能僅僅依靠主機板市場,而必須依賴於多層次的資本市場來完成。

從資本市場自身建設看,多層次資本市場是其發展的重要目標和標誌。它可以發揮促進公司治理結構改善、加快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作用,也能夠避免由上市公司風險特徵加大、風險揭示能力下降而造成的市場風險,更能滿足各個層次的融資者和投資者的需求。

成熟的資本市場,不僅要有證券交易市場,還應該包括場外交易、櫃檯交易、直接的産權轉讓等多層次、多形式的資本交易,而證交所內部又細分為包括主機板和創業板市場的證券集中競價交易、大宗交易、非流通股轉讓等若干平臺。

我們同時應當看到,目前我國資本市場的單一性,決定了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只能是一個逐步建立、同時推進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處理好改革、發展和穩定的關係尤為重要。

我們應在充分借鑒發達國家經驗的基礎上,制定適合中國國情的多層次資本市場的一系列相關法律制度和管理制度。當前,法律制度的創新十分迫切。現行《證券法》某種程度上不支援、也不利於我國建立和發展多層次證券市場體系。因此,亟需修改《證券法》的相關條款,為我國多層次市場體系建設提供明確的法律依據。

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是當前世界主要發達國家和地區的共同趨勢。十六屆三中全會《決定》對多層次資本市場地位的確立,意味著妨礙市場建設的“籬笆欄杆”將被拆除,限制體系健全的政策“框框”將作調整。一個多層次、內涵豐富的資本市場將為我國的企業融資結構安排、國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提供新的強大動力。(謝悅)

〈中國證券報〉 200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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