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國剛提出改變管理方式推動金融創新

    近來,我國金融機構創新頻頻,證券、銀行、保險業採取多種方式,先後推出一些新的投資産品,嘗試新的運作方式,受到市場投資者的歡迎,也引發業內高度關注。經濟學家王國剛教授日前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指出,當前我國可進行金融創新的領域非常多,但必須改變以行政方式管理金融産品創新的情況。

    王國剛説,只有“開新路”,才能解決老路上的問題。若以金融産品的創新為考察點,目前金融創新已經成為引導中國金融改革的一條基本路徑,如果缺乏有效的金融創新,不僅會影響金融改革的有效性,使得改革風險較大,同時也很難形成中國金融的國際競爭力。在這方面,證券業要儘快引入銀行機制,銀行業也要加速引入證券機制。但也應該注意,金融創新並不是無規則,若不重視金融基本原理和金融創新的內在規律,則會導致風險和收益的不匹配,容易造成負面影響。

    他認為,目前我國金融創新的基本制度並不理想,新産品(工具)出來,必須經監管部門審批,但實際上很多金融創新産品本身不能通過審批程式出臺。産品創新和審批制度二者間存在內在矛盾。因為要審批就必須有根據,但沒有實踐就不可能知道這種産品是否會發生問題。在國外一些成熟市場,金融創新主要強調依照金融基本原理進行,大部分産品創新是金融機構創造出來的,這之後如果出現不規範行為,再進行調整和規範。

    就金融創新與穩定發展資本市場間的關係,王國剛認為,經濟穩定和社會穩定的內涵不同,金融創新雖然會引起一些市場變化,但不會導致市場不穩定。當前強調的市場穩定並非一成不變,而是一種符合內在規律的持續發展。

     (中證網)2003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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