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監管職權將獲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提請審議中國銀監會行使原由中國人民銀行行使的監督管理職權的議案,將提交本月26日至27日舉行的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審議。

    業內人士表示,此議案一旦獲得通過,將在現行《中國人民銀行法》來不及修改的情況下,為銀監會的設立提供法律依據。此前,有消息説,即將提交表決的這項議案,主要包括以下內容:在《中國人民銀行法》和《商業銀行法》修改前,銀監會職責由國務院決定;兩“銀行法”修改後,銀監會按法律授權運作;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儘快修改審議兩“銀行法”。

    此次委員會會議還決定,全國人大常委會計劃2003年度對建築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進行執法檢查,聽取和審議國務院關於2002年中央決算、關於2002年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關於今年以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執行情況、關於重大傳染病防治工作情況、關於就業和再就業工作情況、關於南水北調工程建設情況與下一步安排、關於我國加入世貿組織以來有關情況等9個方面的工作報告。

     (中證網) 200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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