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資經營預算呼之欲出

    記者從有關方面獲悉,我國在新的國有資産管理體制建立後,將構建獨立的國有資産的經營預算。

    據悉,在起草完成的《國有資産法》中,對國有資産的經營預算將作出相關規定。

    據專家介紹,獨立的國有資産經營預算將由國有資産管理的專司機構在每年的年初作出,並提請人大通過。在預算中,至少要包括當時的國有資産有多少,是怎樣的構成,在年內準備如何運作,目標存量是多少等等。在提出目標的同時,還要提出手段,如國有資産經營的方針、政策等。在年末的時候,還要對年內計劃完成情況進行總結。

    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教授魏傑表示,編制國有資産經營預算是全國人大實現對國有資産運營進行監督的需要。他説,現在我們有公共財政預算,即每年通過稅務等部門收上來多少稅和費,這些稅和費用於何種用途等,這個預算不僅向全體公眾公開,而且每年還要報請全國人大進行審核。但我們現在還沒有獨立的國有資産的經營預算,沒有獨立的預算,公眾和人大就無法對國有資産的經營狀況進行了解和監督。(李小兵)

    

     〈上海證券報〉 200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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