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銀行業全面爆發危機 私營銀行倒閉儲戶擠兌

    外經貿部消息,由於緬甸從事非法集資的10多家非金融機構相繼出事﹐近兩周來﹐有關緬甸私營銀行將倒閉的謠言甚囂塵上﹐當地儲戶紛紛前往銀行提取現金。突如其來的擠兌風﹐使緬甸爆發了一場空前的銀行危機。

    

    危機爆發後﹐緬甸中央銀行下達了一道命令﹐規定每位儲戶每週到銀行提取存款的金額不得超過50萬緬元﹙美元兌換緬元的官方匯率為1比6﹐黑市匯率超過1比1000﹚。由於提款的人太多﹐而銀行的庫存現金極為有限﹐央行後來不得不把每位儲戶提款的最高限額下調至每週10萬緬元。此外﹐緬甸私營銀行還對提款的人數進行限制﹐並且停止發放信用卡。緬甸商家亦拒絕消費者用信用卡支付﹐致使緬甸的私營銀行業處於半癱瘓狀態。

    

    緬甸銀行危機的起因是當地從事非法集資的10多家非金融機構相繼倒閉。這些從事不動産﹑建築﹑貿易和製造業的非法集資機構﹐曾以高達5﹪的月息大肆集資﹐其利率是央行確定的存款利息的6倍。此外﹐在過去30多年中﹐緬甸政府曾先後三次廢鈔。前些時候﹐此間又盛傳緬甸央行將發行面額高達5000緬元的鈔票。這也加劇了銀行危機。

    

    銀行危機發生後﹐由於無法從私營銀行提取到足夠的現金﹐緬甸的經濟和商業活動一片混亂。首當其衝的是一些大公司和大商家﹐它們的業務處於停滯狀態﹐甚至連發放員工工資都成了問題。

    

    為緩解局勢﹐防止因經濟問題引發政治動亂﹐緬甸央行日前決定向私營銀行提供250億緬元貸款﹐以解燃眉之急。但目前看來﹐這點貸款猶如杯水車薪﹐無法從根本上消除危機。

    

    20世紀60年代﹐緬甸政府曾將全部私營銀行收歸國有。隨著開放政策的實施﹐緬甸政府于1992年重新允許成立私營銀行。此後﹐緬甸先後組建了包括亞洲經濟銀行﹑佑瑪銀行和環球銀行在內的20傢俬營銀行﹐這些銀行在全國開設了350家分行。據緬甸中央統計局公佈的數字﹐截至2002年6月﹐緬甸國民在國營銀行和私營銀行的儲蓄總額為4854﹒2億緬元﹐其中在私營銀行的儲蓄高達3233﹒8億緬元﹐佔儲蓄總額的66﹒6﹪。

     中新社 200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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