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即將成立 中國金融架構體系形成多元化

    記者昨天獲悉,中國銀監會已做好準備,即將從央行分離。

    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官員昨天在國家計委“金融工具的開發與利用”高級研討會上介紹,中國金融體系現存六個層次:第一層次包括中央銀行、保監會、證監會在內的金融管理監管層。此外,據他透露,我國銀行監管委員會也將成立。銀行監管從市場分離現在成為發達國家的趨勢,他説,中國銀監會已做好準備,即將從央行分離。第二層次包括工、農、中、建、國家開發進出口銀行、農業發展銀行在內的國有獨資商業銀行。這一層次金融機構目前看來仍是中國金融主體,資産及交易額均佔到60%以上。第三層次為其他商業銀行。這一層面看來在我國金融領域最具覆蓋性,其中包括十家全國性商業銀行、112家地方性銀行以及數量最大的農村信用社。第四層次為外資金融機構。據他介紹,從加入W TO起,目前已有180多家有金融經營業務的外資金融機構進入我國,其中包括三個組成部分:1、外資獨資金融機構,2、中外合資金融機構,3、外國銀行分行。在所從事業務方面,從我國入世簽字的第二天起,它們的外匯業務就被中國基本承諾,並承諾了五年內分期分批分地區向其開放本幣業務。他説,今年國家要連續審批一些外資金融機構開展人民幣業務。第五層次為非銀行機構,主要包括在央行監管下的信託投資公司、租賃公司、財務公司等。近年來這些機構曾經一度十分活躍,信託投資公司曾高達200多家,但經過最近的治理整頓後,有望留存80多家。租賃公司作為開放後創新的一個金融形式,雖然從全球經濟不景氣以來,舉借外債困難,處境艱難,但作為企業融資的主要方式,曾經非常火爆。第六層次為現存的保險機構、證券機構。

    另據介紹,今天的金融架構體系已經在市場經濟的推動下形成多元化,從單一走向立體。

    金融架構多元化的最直接結果就是,競爭被引入銀行業。自從1984年起,商業銀行被明確賦予企業性質、以盈利為最大化目的後,優勝劣汰規律已經在這個曾經壟斷的領域發揮作用。

    但事實上,銀行業的競爭可能剛剛起步,因為在外資銀行未能經營人民幣業務前,所有的較量都帶有實戰前的演練色彩。(劉黃)

    《中華工商時報》 2003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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