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獨立方向初定 中央金融工委或被撤銷

    黨的十六大以後,中央決定要改革國有資産管理體制時,中央大型企業工委走到了保留還是撤銷的十字路口。與此相應,當時有敏感人士分析,中央金融工委可能也要面臨同樣的命運。現在,這個消息得到了初步證實。據權威人士透露,撤銷中央金融工委的計劃,已被確定。

    據權威人士透露,曾引起種種猜測的金融監管體制改革方案比較確切的最新説法是:中國人民銀行的現有格局肯定會發生重大變化,將分拆出獨立於央行之外的銀監會,其具體方案正在擬議之中;與此同時,成立於1998年的中央金融工委將面臨被撤銷的命運。

    銀監會是改革方向

    權威人士稱,中央已經基本確定了銀監會方案。這意味著,央行將進行分拆,銀行監管的職能交由新成立的銀監會負責,以後的央行僅專門負責貨幣政策的制定和執行。但權威人士指出,成立銀監會一事,還須提交全國人大討論。

    

    一位曾參與方案討論的學者説,中國金融監管體制改革的研究已經進行了相當長的時間,國家在兩年前就組織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中國社科院、國家計委等7家單位進行專題研究,對各種方案都進行了嚴密的分析和論證,決策層亦對各種方案有著清晰的認識。

    

    他認為,雖然今年年初的全國銀行、證券、保險工作會議雖然沒有提及銀監會的事情,但出席會議的中央領導在講話中明確表示,要堅定不移地推進金融監管體制改革,這預示著金融監管體制肯定要進行改革,而且是要排除各種利益干擾,堅決實施改革。他説,若中央最終確定了銀監會方案,則可以説此次改革的力度的確非常之大,也説明瞭中央繼續大力推進金融改革的決心。

    

    銀監會已經確定極可能要成立的消息,在央行內部亦已流傳開來。

    

    “銀監會已經定下來了,現在總行機關的有些同志已經知道了這個消息,但都是私下裏聽説的,上級領導沒有對這個事情進行過任何傳達或者暗示。”中國人民銀行一位處長的説法,是流傳較多的版本之一。

    

    銀監會最終獲得中央首肯的另一個佐證是,中國人民銀行一位大區行的行長此前曾與記者約定,就金融監管體制改革問題談點看法,但日前這位行長卻婉拒了記者的採訪要求,他説,“金融監管體制改革已經不用再討論了,中央已經確定了銀監會的方案,現在再探討如何改革已經沒有意義了。”

    不過,對於銀監會究竟何時能夠成立,仍然是眾説紛紜。比較普遍的一種説法是,要在今年“兩會”結束和國家經濟宏觀管理部委調整完成後,才會成立銀監會。持這種説法的人分析説,國家將首先進行國有資産管理體制的改革,在理順國有資産管理體制後,才會對金融領域進行大刀闊斧的改革。

    中央金融工委淡出

    與成立銀監會相呼應,撤銷中央金融工委,是中國金融監管體制改革的另一潛在的重大動作。

    此前,關於中央金融工委是撤是留的問題,也在業界討論已久。中央金融工委的一位人士説,近一段時期,金融工委機關裏的人都非常關注此事,雖然大家不知道以後怎樣改革,但都能明顯感覺到機構調整已是不可避免。黨的十六大以後,中央決定要改革國有資産管理體制時,中央大型企業工委走到了保留還是撤銷的十字路口。與此相應,當時有敏感人士分析,中央金融工委可能也要面臨同樣的命運。

    

    現在,這個消息得到了初步證實。據權威人士透露,撤銷中央金融工委的計劃,已被確定。

    

    中央金融工委是在特定的歷史背景下成立的。1998年,為了應對亞洲金融危機,加強黨對金融工作的領導,國務院總理朱鎔基主導成立了中央金融工委,並由國務院副總理溫家寶擔任黨委書記。從此,這個機構就成了中國金融改革決策的核心部門,決定著政策的走向和金融大員的人事安排。

    

    世易時移,時勢異矣。隨著世界經濟形勢的發展,亞洲金融危機對中國的影響漸行漸遠。有分析人士指出,十六大選出中央新的領導集體後,中國的經濟金融也正在醞釀著新一輪的改革高潮。而與新的金融監管體制相適應,中央金融工委不可避免地要面臨改革。該分析人士指出,撤銷金融工委其實早有預兆,十六大人事變動確定後不足一月,溫家寶就組建了中央金融安全領導小組,並親自擔任組長。顯然,作為上世紀90年代後期特定條件下的改革産物,中央金融工委的重要歷史使命已基本完成。

    

    據消息人士透露,中央金融工委的撤銷時間,可能與銀監會成立的時間基本相同。中央金融工委的主要人員將到銀監會任職,同時銀監會還將從各商業銀行的現任領導中挑選得力幹將。

    

    銀監會輪廓

    

    在變革大方向確定的同時,即將浮出水面的銀監會的架構如何設計,也受到日益廣泛的關注。

    

    而作為分拆當事方的中國人民銀行,無疑亦是外界關注的焦點之一。

    

    現行《中國人民銀行法》規定了央行的兩項職能——制定貨幣政策和銀行監管,其中,銀行監管是央行的權威所在。一位商業銀行的研究人士甚至聲稱,失去銀行監管職能,央行將失去大部分權力。

    

    在不久前的中國人民銀行工作會議上,央行的一位最高層人士透露,在央行是否要實行改革及如何改革這一問題上,中央領導曾向央行高層做出明確表態。這位高層説,中央的意見大致可概括為,關於央行是否分拆一事,中央會有安排,央行無需再組織力量探討分拆的可行性或者具體方案。該人士還聲稱,中央表示已經就金融監管體制改革做了相當成熟的研究和論證,只需要最終拍板確定方案就可以了。這位央行高層分析説,中央之所以親自操刀最後的方案確定,是考慮到改革涉及央行的部門利益,若由央行參與其中恐難放開手腳。

    

    銀監會的具體方案目前還不得而知。

    

    分析人士認為可以確定的一點是,銀監會將和證監會、保監會一樣,獨立於央行之外。至此,中國金融監管的三駕馬車將正式形成。

    

    但可資參考的方案並不在少。由於各界對監管體制已經進行了相當深入的研究,許多研究機構都報出了多套方案供決策層參考。如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的三種方案是:一種是比較保守的方案,實行央行內部分離,即所謂的“銀監局”方案,也就是“分離不分家”,分離後的銀行監管機構仍然放在中國人民銀行內部以總局的形式存在,就像國家外匯管理局一樣;另一種是比較超前的方案,將銀行監管機構徹底分離出來以後與證監會、保監會等合併,形成統一的金融監管部,就像目前的英國、日本和南韓等國家一樣;居中的方案是所謂的“銀監會”方案,即分離出銀監會與已有的證監會、保監會並列,繼續實行分業監管。也有研究機構報出了另外三種方案:一種是在現有的體制基本不變的情況下,採取微調措施;另一種是“銀監局”方案;還有一種是“銀監會”方案。分析人士指出,最終的實施方案,可能要綜合各家研究機構“銀監會”方案的精華。

    

    對於未來銀監會的級別,該分析人士認為,銀監會肯定是正部級單位。一個簡單的理由是,銀監會監督管理的資産是證監會的數十倍,既然證監會是正部級,銀監會應該也是正部級。

    

    爭論並未平息

    

    關於銀監會方案已經被基本確定的消息,有些學者已經知悉。然而,學者們的爭論,並沒有隨著銀監會的塵埃落定而逐漸平息,仍然有相當多的學者對銀監會方案表示擔憂和不解。

    

    北京師範大學金融研究中心鐘偉教授説,如果真的是最終確定銀監會方案,他對這種改革方案的效果表示懷疑。他談了三點看法:一是《中國人民銀行法》明確規定了央行的兩大職能,如果設立銀監會,必須修改《中國人民銀行法》;二是央行的兩項職能並不是衝突的;三是在實踐上,並沒有監管體制的最佳模式。

    

    鐘偉認為,問題的關鍵,其實在於央行的獨立性。在央行的獨立性沒有得到充分尊重的前提下,再設立一個銀監會是無濟於事的,貨幣政策和銀行監管都不會有新的效果。他甚至表示,如果設立銀監會,則是用機構改革來回避央行的獨立性問題。

    

    許多學者都傾向於“銀監局”方案。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何得旭教授説,與國家外匯管理局類似,成立歸中國人民銀行管理的銀監局,這種方案的成本要小得多。因為成立銀監局只是央行內部機構的調整,不會涉及其他太多的複雜事情。

    

    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王松奇也指出,如果對中國人民銀行實行分拆、設立銀監會,有兩項成本不容忽視:一是分立成本。從微觀角度考察,機構一旦分立,人們就會將注意力集中在能否在體制變動中升級、提職、擴權上面。機構分立不僅會因人心浮動導致監管效率損失,而且還會在浪費原有監管設施、資訊、人才等的基礎上産生大量的辦公性支出。二是協調成本。銀行監管職能從央行分離出來後,銀監會與央行需要保持很好的協調,而在我國的各個部門之間,由於本位利益等種種因素起作用,普遍存在一種“不買賬”的現象,這樣,就會産生極高的協調成本和較低的宏觀管理效率。(孫銘)

     《21世紀經濟報道》 200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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