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濫增發 治標更要治本  

     近段時期以來,頻頻實施的增發給市場帶來了很大壓力,而增發作為一種融資方式也備受質疑。上周有關方面透出的資訊表明,增發節奏將會進一步放緩,這一重要的市場變化引起了各方高度關注。對市場而言,限制增發的節奏意味著什麼呢?

    

    有關人士認為,這一變化説明增發暴露出的種種問題已引起有關方面高度重視。但是,由於節奏放緩並不意味著停止,增發導致的市場心理壓力仍然存在,特別是隨著市場的轉暖,這種心理壓力可能還會隨之加大;同時,從過去兩年的市場運作來看,增發節奏其實一直體現著時快時慢的特徵。如近期中川國際、上港集箱、中關村、天鵝股份等公司先後決定放棄增發,在很大程度上就可能與市場因素密切相關。因此,僅僅放緩增發節奏是“標”,與此相比更重要的是,如何適應市場的需求和變化制定新的增發規則,從而確保增發的科學性及合理性,這才是影響增發的“本”。

    

    就目前而言,要限制上市公司的不合理增發,至少有以下三方面因素需要考慮:

    

    其一,增發門檻應多高?根據現有規定,增發條件比配股更為寬鬆,這主要體現為兩點:一是增發取消了配股“發行股份總數原則上不超過股份總數30%”的限制;二是即使公司最近3個會計年度加權平均凈資産收益率低於6%的“配股線”,只要符合相關規定,也可以增發。這就意味著,正常盈利的上市公司均可選擇增發,且在融資額上比配股具有更大的自由度,有資料顯示,平均一家公司增發籌集的資金量是配股的3倍左右。正是這種巨大的誘惑,使得上市公司紛紛棄配股而選增發。

    

    專家指出,從成熟資本市場的運作來看,增發是比配股難度更大、市場化程度更高的融資方式。因為從理論上講,增發的對象一般是公眾投資者,而配股是向老股東融資,上市公司的投資價值如果得不到公眾投資者的認同,就有可能棄增發而選擇配股。正是由於增發難度比較大,因此增發門檻較低本來有其合理性的一面。但是,這種合理性應建立在上市公司股權結構合理、法人治理結構健全、市場監管體系完善等基礎之上,在總體市場化程度並不高的環境下,採用這種更為市場化的融資方式,很容易使上市公司為了謀取種種利益,而擠上“圈錢濫發”的歪路。為此專家建言,現階段應適當抬高增發門檻,從凈資産收益率、主營業務利潤率、現金分紅比率等指標出發,多角度考核,使其總體標準略高於配股,同時控制增發融資規模。

    

    其二,增發機制應如何確定?前段時間增發公司的股價大多出現了暴跌走勢,在很大程度上,這與增發機制的不合理存在較大關係。一方面,我國上市公司的控股方大多持有非流通股,增發後,控股權並沒有發生改變,但非流通股股東卻可因凈資産的大幅增值而獲取豐厚收益,使流通股股東佔有的資源無端減少,市場不得不“用腳投票”。另一方面,增發如何定價也是個難題。在目前國內普遍存在股權分裂的情況下,上市公司流通股股價定位較高,如果增發價相比市價折讓較低,則市場可能會因不認同高價位或預期下跌而紛紛放棄;但如果增發價折讓較大,則無論是否給予老流通股股東優先認購權,都會造成老流通股股東權益的受損,同時使參與申購的公眾投資者得益,形成新的不公平。

    

    其三,如何判斷增發的必要性?説白了,是判斷增發公司在“融資”還是在“圈錢”。增發並非上市公司融資的唯一方式,公司在符合增發條件的情況下,也存在一個怎樣融資的問題。如有家公司賬面資金達數億元,資産負債率不到20%,卻也通過增發募集資金6億多元。顯然,這家公司並不缺資金。退一萬步講,即便缺資金,也完全可以通過借貸方式融資。盲目增發的後果,一是浪費了證券市場資源,造成募集資金的閒置;二是使這些公司變換方式進行“委託理財”,或經營上搞起“旁門左道”,同時造成主營業務的偏廢,加大經營風險。專家建議,除嚴格遵循增發的規定外,還應對上市公司的資産負債率、閒置資金狀況及募集資金使用情況等進行考核,分析增發融資需求的必要性,嚴防一些上市公司“不圈白不圈”的增發心理。只有這樣,才能使增發融資方式日益走向規範。

     (中證網) 200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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