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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險行業標準初步確定 10種核心疾病成必保
中國網 | 時間:2006 年7 月14 日 | 文章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那場把友邦保險推上風口浪尖的“重疾險”風波,正在從另一個角度推動著重疾險的變革。昨天,中國保監會表示,重疾險行業標準定義制定工作已取得階段性成果,徵求意見稿已初步確定重疾的標準定義。
 

  今年1月,一樁關涉友邦深圳分公司的重疾險合同訴訟案引發公眾對重疾險的廣泛關注,同時也引發了對於重疾險的嚴重質疑。隨即,保監會召集各保險公司舉行重疾險座談會和媒體通氣會,表示將出臺5項舉措完善重疾險市場,其中就包括儘快出臺重疾險業務的標準,明確界定重疾險的範疇、制定重疾險標準化條款等內容。

  4月份,在中國保監會指導下,由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組建成立重大疾病保險疾病標準定義制定工作辦公室(下稱“重疾標準辦”),開始著手進行重疾險標準定義制定工作,完成了重疾行業標準定義徵求意見稿,將從統一疾病定義、劃定必保疾病、理清疾病亞型、放寬診療限制四方面對“重疾險”做出規範。

  據了解,意見稿確定了行業標準定義的疾病範圍,對每種疾病提出2~3個初選定義方案供挑選,並逐一討論各項疾病定義,確定了定義的初稿。目前已初步完成了26種重大疾病的標準定義,並根據行業理賠經驗初步選出影響最大的7~10種重大疾病,確定為重疾險産品必須包含的“核心疾病”。

  《第一財經日報》從有關渠道獲悉,此次被列為重疾險必保的“核心疾病”,包括惡性腫瘤、急性心肌梗塞、嚴重腦中風、冠狀動脈搭橋手術、重大器官移植手術、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症期、嚴重燒傷、癱瘓等常見疾病。

  重疾標準辦有關負責人表示,為規範、統一行業內重大疾病保險使用的疾病定義,此次標準定義參考借鑒英國、新加坡等國家和地區的經驗,進行了多輪討論,才最終制定完成重大疾病行業標準定義,並由保險行業協會推薦行業共同使用。在此基礎上,還將完成重疾險知識宣傳手冊,可提供給銷售人員及消費者,以增進社會各界對重疾險産品的了解。

  據了解,下一步重疾標準辦還將進一步廣泛徵詢意見,尤其是徵詢行業外醫學專家的意見,進行進一步的修改與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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