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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股改第35批對價方案大掃描
中國網 | 時間:2006 年6 月5 日 | 文章來源:證券日報

 今日,全面股改第35批公司亮相,20家公司(上海12家、深圳8家)中,僅有4家公司披露了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同時,秦嶺水泥(600217)、東方通信(600776)、馬應龍(600993)、方興科技(600552)、上海三毛(600689)、東盛科技(600771)、青島鹼業(600229)、廈門國貿(600755)、南京醫藥(600713)、潛江制藥(600568)、國能集團(600077)、陜國投A(000563)、
 
東方電子(000682)、ST湖山(000801)、華東醫藥(000963)、億城股份(000676)等公司表示,非流通股股東提出了股權分置改革動議,經徵求證券交易所意見,股票自即日起停牌並將於近日披露股改方案。

  此前,已經進入股改程式但尚未披露方案的巢東股份(600318)、川投能源(600674)、先鋒股份(600246)、彩虹股份(600707)、西單商場(600723)等公司今日也公佈了股改對價。

  欣網視訊 10送2.5

  欣網視訊600403參與股權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東同意以其持有的部分股份作為對價支付給方案實施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流通股股東,即:流通股股東每10股獲付2.5股,非流通股股東共支付13500000股。

  公司參與股權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東除將遵守有關規定,履行法定承諾外,公司控股股東上海富欣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對股份的禁售或限售作出如下特別承諾:所持有的原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實施之日起,在24個月內不上市交易或者轉讓。

  國際實業 折合10送2

  國際實業000159以現有流通股本70,000,000股為基數,用資本公積金向方案實施日登記在冊的全體流通股股東轉增股本27,370,000股,非流通股股東以此獲取上市流通權。根據股權分置改革方案,流通股股東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將獲得3.91股的轉增股份(折合送股模式下的10送2)。在轉增股份支付完成後,公司的非流通股份即獲得上市流通權。

  提起股權分置改革動議的非流通股股東新疆對外經濟貿易(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承諾將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履行法定的承諾義務,同時作出如下特別承諾:在本次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後首個交易日起36個月內,不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所持有的股票。

  保薦意見:假設採取送股的方式,理論上國際實業每10股流通股獲得1.5股的對價。以充分保障流通股股東利益為出發點,為使非流通股份獲得流通權而向每股流通股執行的對價安排最終確定為2.0,即流通股股東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將獲得2.0股股份的對價。在維持對價安排後原流通股股東的持股比例不變的情況下,送股與向流通股股東轉增股本之間存在著對應關係,流通股股東每10股獲送2.0股相當於在轉增股本的情況下流通股股東每10股獲得3.91股轉增股份。綜合考慮國際實業的自身狀況、二級市場股價水準、未來發展前景以及股權分置改革方案中的承諾事項,保薦機構認為公司非流通股股東為獲得所持股票流通權而做出的對價安排是合理的,體現了“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及自願”的原則,體現了對股東利益的保護,較好地平衡了全體股東的即期利益和未來利益,有利於公司長遠發展。

  華聯股份 10送2.5

  華聯股份000882的全體非流通股股東以其所持有的股份通過向方案實施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全體流通股股東送股的形式支付對價,流通股股東每10股獲得2.5股的支付對價。自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後首個交易日起,公司非流通股股東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即獲得上市流通權。華聯股份的每股凈資産、每股收益、股本總額等財務指標均不會因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實施而發生變化。

  非流通股股東的承諾事項:華聯股份的全體非流通股股東承諾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履行法定承諾義務。

  華聯股份的全體非流通股股東承諾:其所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自獲得上市流通權之日起,至少在12個月內不上市交易;在上述期限屆滿後,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數量佔華聯股份的股份總數的比例在12個月內不超過百分之五,在24個月內不超過百分之十。

  違約責任:如在上述期限內有違反承諾的行為,非流通股股東將違反承諾出售股份的所得資金全額劃入華聯股份賬戶內,歸華聯股份所有。華聯股份全體非流通股股東若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諾,將賠償其他股東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承諾人聲明:華聯股份全體非流通股股東將忠實履行承諾,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除非受讓人同意並有能力承擔承諾責任,將不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保薦意見:理論上流通股股股東每10股應該獲得2.26股的對價。為了更充分保護流通股股東的利益,非流通股股東同意增加送股數量,確定本次股權分置改革對價支付方案為:非流通股股東向方案實施的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全部流通股股東按比例支付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使流通股股東每10股獲得2.5股非流通股同時獲得流通權。保薦機構中信建投證券認為,華聯股份全體非流通股股東為取得所持股票流通權向流通股股東每10股送2.5股,高於經測算的每10股送2.26股。上述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充分體現了保護流通股股東利益的原則,在綜合考慮公司基本面和全體股東利益的基礎上,有利於公司的發展和市場穩定。

  思達高科 10送3.2

  思達高科000676非流通股股東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獲得流通權以送股的方式向流通股股東作出對價安排。對價安排的數量為,流通股股東每10股獲付3.2股,非流通股東共計送出31,280,001股。

  非流通股股東的承諾事項:非流通股股東承諾將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履行法定承諾義務。即承諾其持有的原非流通股在自改革方案實施之日起,12個月內不上市交易或者轉讓;持有公司股份總數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東,在前項承諾期滿後,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數量佔該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在12個月內不超過百分之五,在24個月內不超過百分之十。

  墊付安排:公司非流通股股東河南隆達由於無法聯繫到而未明確表示同意本次股權分置改革並提出改革動議,為了推進本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的順利進行,本公司控股股東思達發展承諾,如果公司非流通股股東河南隆達在本次股權分置改革相關股東會議的股權登記日前仍未明確表示同意本次股權分置改革,則其執行對價安排所需的股份由思達發展先行代為墊付。代為墊付後,河南隆達所持股份如上市流通,應當向思達發展償還代為墊付的股份,或者取得思達發展的同意。

  提出股權分置改革動議的公司非流通股股東作出如下補充承諾:承諾人保證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諾的,賠償其他股東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保薦意見:根據對價測算公式計算得到的對價為每10股流通股獲付2.5股,但公司非流通股東為了進一步保護流通股股東的利益,確保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成功,決定將對價水準提高到每10股流通股獲付3.2股。保薦機構認為每10股流通股獲付3.2股的對價水準充分保障了流通股股東的利益是合理的。

  巢東股份 10送2

  巢東股份600318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為:昌興礦業投資有限公司和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在受讓公司控股股東安徽巢東水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持有的股份獲得主管部門批准後,將和巢湖市安得房地産開發公司、安徽省巢湖市燃料總公司和巢湖市中興商貿有限公司等非流通股股東以其持有的部分股份作為對價支付給流通股股東,即:流通股股東每10股獲付2股,非流通股股東共支付16000000股。

  公司非流通股股東或本次股權受讓方作出如下承諾事項:昌興投資、海螺水泥在受讓巢東集團持有的全部股權後和安得房産、巢湖燃料和中興商貿等流通股股東將遵守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及其他相關文件所規定的法定承諾事項。

  昌興投資和海螺水泥特別承諾:其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份自獲得上市流通權之日起在36個月內不上市交易。

  巢東集團特別承諾:其轉讓股份後所獲得的股份轉讓款項將首先用於償還其佔用的公司資金166538509.56元及資金佔用費。

  此外,該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中涉及的股份轉讓事宜尚需國有資産監督管理部門審批同意。相關股東會議股權登記日、現場會議召開日期和網路投票時間暫不能確定,公司將根據股份轉讓獲得國家有關部門審批的進展情況另行公告。

  川投能源 10送3

  川投能源600674非流通股股東以其持有的46422183股公司股份向方案實施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流通股股東作出對價安排,即流通股股東每持有10股流通股獲付3股股票。

  非流通股股東作出如下承諾事項:所有非流通股股東均按照有關規定的要求作出了法定承諾。

  公司第一大股東四川省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特別承諾:成都鐵路局持有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份尚未辦理過戶手續。川投集團將先行代墊應由成鐵局執行的對價安排。

  先鋒股份 10送2.3

  先鋒股份600246以2005年12月31日公司總股本92000000股、非流通股62000000股、流通股30000000股為基數,由北京萬通星河實業有限公司、北京嘉華築業實業有限公司、北京恒通恒技術發展有限公司及北京星河房地産綜合開發經營有限責任公司四家公司非流通股股東合計向方案實施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流通股股東每10股流通股送2.3股,流通股股東將獲得6900000股對價。

  公司所有非流通股股東承諾:嚴格按照《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中的有關規定進行操作。

  此外,先鋒股份董事會于2006年6月2日接到通知,公司第一大法人股東北京萬通星河實業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667萬股法人股,佔公司總股本28.99%與公司第二大法人股東北京嘉華築業實業有限公司及公司第四大法人股東北京裕天投資有限公司簽訂了《股權轉讓協議》,擬以5.3元/股的價格受讓嘉華築業持有的公司2294萬股法人股佔公司總股本24.94%中的1065萬股、裕天投資持有的公司368萬股法人股佔公司總股本的4%。鋻於上述股權轉讓導致萬通星河觸發要約收購,需要獲得中國證監會的豁免,萬通星河擬在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獲得相關股東會議通過後向中國證監會提交申請豁免要約的相關文件,待獲得批准後,萬通星河將與嘉華築業、裕天投資辦理股份過戶等相關法律手續。上述股權轉讓後,萬通星河將持有公司4100萬法人股,持股比例為44.57%,仍為公司第一大股東;嘉華築業將持有公司1229萬股法人股,持股比例為13.35%,仍為公司第二大股東;裕天投資將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彩虹股份 10送3.5

  彩虹股份600707非流通股股東以向流通股股東送股方式作為對價,即以現有流通股股本143644800股為基數,向方案實施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全體流通股股東每10股送3.5股,共送出股份50275680股。

  非流通股股東承諾:公司全體非流通股股東將按照有關規定履行相應的法定承諾事項。

  此外,由於公司控股股東彩虹集團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為香港上市公司,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需先由其股東大會審議。因此,公司本次股權分置改革相關股東會議的召開日程安排,待彩虹集團股東大會日程確定後,再行確定並公告。

  西單商場 10送3

  西單商場600723全體非流通股股東擬以其持有的部分股份向股權分置改革實施股權登記日收市後登記在冊的流通股股東執行對價安排,即流通股股東每持有10股公司流通股將無償獲得3.0股公司股票。全體非流通股股東需送出55775811股股票。

  公司控股股東北京西單友誼集團承諾: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方案實施之日起,至少在36個月內不上市交易;在前項承諾期期滿後,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股份的數量佔該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在12個月內不超過百分之五,在24個月內不超過百分之十。

  墊付安排:在實施股權分置改革方案時,對於反對或未明確表示同意以及由於其他原因如司法凍結、質押無法執行對價安排的非流通股股東,西單友誼集團將代其向流通股股東墊付對價股份。

  其他支付對價的公司非流通股股東承諾: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方案實施之日起,12個月內不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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