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銀行審批權交由信貸首席執行官負責  

    昨天,民生銀行在上海召開信貸管理風險工作會議,本屬於“內政”的工作例會卻引起外界的關注。原因當然只有一個:1.08億詐騙案正傳得沸沸颺颺。

    民生銀行風險管理部總經理趙品璋昨天在談及“詐騙案”時説,“民生銀行在事發後作了反思、檢討和總結,我們一是要對股民負責,二是‘亡羊補牢’,使業務健康發展。”趙品璋隨後透露了“補牢之計”——設置信貸審查首席執行官和建立不良貸款“買單制”。這種管理體制在國際上比較流行,但在國內銀行絕無僅有。

    信貸審查首席執行官于信貸管理的突破在於,首次實現審批放貸和行政完全脫鉤。簡單點説,銀行行長將喪失審批權,審批工作由信貸審批首席執行官負責,這個“官”由監事會選派。“目的就是要從源頭上控制風險。”趙品璋強調。那麼這個官會由誰來當,最後會不會又落到行長手中?趙品璋沒有説會是誰,但他肯定行長不可能來當。趙品璋身邊的同事後來偷偷告訴記者,這個執行官可能會是趙品璋,記者就打趣道,今後當上“官”,萬一行長打招呼批個項目,你怎麼辦,趙品璋一臉的嚴肅——“當然不批!”

    資料

    2001年9月,中國民生銀行在內部稽查中,發現本行上海分行市西支行信貸員黃謹在負責對上海印鈔廠信貸業務中,涉嫌盜用客戶名義,騙取銀行信貸資金的重大案件,涉案金額達1.08億元人民幣。民生銀行當即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已將黃謹拘捕歸案。

    國際金融報 20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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