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資産管理公司再邁一步是投資銀行?

    去年底,中國最大的金融資産管理公司華融公司成功地將涉及18個省市超過220億元的5個資産包,通過國際招標以現金加合作經營方式出售給以摩根士丹利及高盛等國際著名投資公司為首的投標團。日前,此舉被列入中國社科院組織評選的2001年“中國十大並購事件”。

    

    據有關專家介紹,此次選出的十大事件是按照並購規模、行業及社會影響力、並購技術的運用和並購競爭程度等指標綜合評分後最終選定的。

    

    華融此舉是中國首次按照國際慣例批量處置金融不良資産的重大舉措,是外資首次通過投標大規模參與中國不良資産處置的典型案例,標誌著中國處置銀行不良資産進入了新的階段,同時也被業內視為中國入世後金融改革的重大突破。華融總裁楊凱生稱,這是外國投資者成功搶灘中國金融市場的一個標誌。

    

    據統計,截至去年底,4家資産管理公司共收回現金261.46億元,處置不良資産價值1245.07億元,佔到全部回購資産的8.89%,遠高於美國RTC(重組信託公司)第一年不足2%的不良資産處置率。

    

    這足以證明我國的金融資産管理公司的運營效能與國際上公認運作十分成功的金融資産管理公司相比並不遜色。而且,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的不良貸款率下降了9個百分點,並呈持續下降趨勢,目前已全部實現營利;近600家實現了轉股的企業資産負債率平均降低了30%,多數都已實現營利。

    

    資産公司走向前臺

    

    事實上,兩年前受命于“化解金融風險、保全國有資産、支援國企改革”而成立的四大政策性國有資産管理公司早已“不安於”配角地位,主動探索,大膽創新,紛紛走向了前臺。

    

    甘肅宏興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在2000年11月28日的招股説明書中顯示,信達資産管理公司擔當了該公司的副主承銷商和上市推薦人,標誌著金融資産管理公司開始正式介入股票承銷業務。至今“信達係”已成為中國股市的獨特風景。長城資産管理公司還選擇了10多家陷入困境的上市企業,進行資産置換和重組,已在中國資本市場首開PT公司(渝汰白)復牌交易之先河;並使“石勸業”摘掉ST帽子,“東海股份”避免進入ST行列;而湖南長元人造板股份有限公司回購長城股權400萬元,成為全國債轉股企業中第一個回購資産管理公司股權的企業。

    

    業內人士指出,股市對四大資産管理公司來説,正是最佳退出通道。在眾多資産處置辦法中,操作上市無疑是最佳途徑。在資本市場,四大資産管理公司已找到了發揮力量的巨大空間。

    

    另外,四大公司都開始向社會招聘具有專業才能的管理者,以投資銀行的身份參與企業的微觀管理。一向高舉的“退出變現”旗幟轉為“按股分紅”。在國家暫停股權回購後,資産管理公司更是不得不作“持久戰”的打算。

    

    種種跡象表明,四大金融資産管理公司已真正開始改變“追債討債償債”的傳統角色和單一做法,化被動為主動,逐步走出“銀行分部”的交接階段,而呈現出鮮明的獨立個性,成為中國金融組織體系中的重要力量。

    

    資産公司能走多遠?

    

    但是,資産管理公司的獨立性究竟可以發揮到何種程度?資産管理公司究竟能走多遠?就在許多人對此表現出相當樂觀的同時,也有不少人表示憂慮。

    

    業內人士指出,中國金融資産管理公司有先天不足的毛病。市場需求催生了中國的金融資産管理公司,但資産公司並不是按照市場原則組建的,而是在行政主導下産生的,因而註定了其先天不足的特點。在不良資産收購上,是按帳面值收購而不是按照市場價值收購。這樣收購的不良資産實際價值多少,已損失多少,完全是筆糊塗帳。甚至在收購後這些不良資産按什麼程式評估其價值,資産處置需要經過什麼批准程式和操作程式,損失怎麼承擔,都還沒有明確的具體辦法。這就使得資産公司在處置起資産來很困難。在資産公司的組建上,更多地借鑒了現有國有銀行的組織架構而不是按現代公司的原則來構建。資産公司在成立時首先考慮的是其行政級別以及在國有公司、金融機構體系中的行政地位而不是公司的治理結構、運作模式。在人員組成上,更多地是考慮從國有銀行劃轉相應級別的人員而不是按照資産公司對專業人才的要求來聘任。因此,資産公司更多的是一個依託政府的公司而不是面向市場的公司。在資産公司運營上,依託的條件更多的是考慮給予什麼優惠政策而不是法律保證。

    

    資産公司的未來之路

    

    那麼,中國的資産管理公司在這樣的框架下,就無所作為了嗎?摩根士丹利亞洲有限公司執行董事謝國中認為,中國國有企業産生壞債的原因與其他國家不同,並不是在一輪經濟過熱中盲目投資造成的壞債,而是由於企業內部管理人員的腐敗等問題造成的,所以中國的壞債問題取決於政府的態度。中國的資産管理公司是國有政策性公司,最終能有多大作為還需要政府決策上的突破。

    

    但也有業內人士認為,資産管理公司的法律定位使得其仍有相當的探索空間。實際上,現在資産管理公司完全可以盡力發展,積極進行多種業務的混合經營和金融創新上的大膽探索。

    

    對此,許多專家指出,資産管理公司完全可以辦成真正的投資銀行。資産公司要更好地處置不良資産也要求其發展為投資銀行。為了最大限度地提高不良資産的價格,就需要賦予資産公司更多的投資手段,創造性地處置,使其價格最大化。

    

    另外,從中國經濟發展趨勢、資本市場的發育來看,資産公司在爭取處置不良資産取得最大效益的同時,還可以從事其他投資銀行業務,從而有利於提高資産公司的經營管理水準,也更好地促進與提高處置不良資産業務的效益。應該説,這是資産管理公司發展的根本出路。

    

    因此,如果説“追償債務”讓資産管理公司承擔起“化腐朽”的歷史使命,那麼“投資銀行”讓資産管理公司發揮出“為神奇”的真正功效,從而真正使不良資産由“冰棍”變成了“金礦”。

    (來源:《經濟日報》1月22日/馬行之 胡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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