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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寄宿所成校園安全漏勺 設施太簡陋讓人揪心
中國網 | 時間:2005 年03 月31 日 | 文章來源:

3月28日是第十個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我們不得不提起令人沉重的校園安全話題。據統計,海口市目前有5000多名中小學生住在校外寄宿所。雖然經過有關部門的努力,這些寄宿所的安全已經得到很大改善,但有些“頑癥”仍然存在著——

3月25日上午10點多,記者來到了海口市某小學。遠遠就見到校門前的空地上擠滿了接孩子的家長,還有大小車輛。

在擁擠的人群中,不少高舉“寄宿所”牌子的人和家長混在一起。

11點多,學校準時放學。家長伸長脖子開始找自己的孩子,其間夾雜著10多個舉牌子的寄宿所人員。

半小時後,人流才逐步散開,“寄宿所”的阿姨領著各自託管的孩子列隊點名。有的寄宿所為了便於管理,還給每個孩子發了一頂小黃帽或小紅帽。

一些剛被父母交給“寄宿所”託管的一年級孩子,還不適應這種環境,站在隊列裏直哭鼻子,“寄宿所”的阿姨還得耐心地哄孩子。

寄宿環境難以讓人放心

隨後,記者跟隨著孩子們來到海口市大同路軍區五所的大院內,這裡正好位於海口市十一小和九小中間的位置,距離學校近且交通方便。

這裡,記者發現近10家“學生寄宿所”扎堆在這大院的樓房裏。

12點多,正是中午休息的時間。但記者卻在寄宿所附近的一塊草坪上,看到4個小男孩趴在地上津津有味地玩著彈珠。記者上前問他們,都12點多了,為什麼還不去睡午覺?一個孩子回答,剛吃過午飯還不想睡,趁阿姨不注意就溜出來了。

記者了解到,這些都是住在培蕾寄宿所的孩子。

大院內,陽光和立才兩家寄宿所設在同一棟大樓內。從樓梯往上走,記者就聞到一股腐爛食物的酸臭味,幾位上來看孩子的家長皺著鼻子説:“這裡怎麼這麼臭?”

記者正要上樓,旁邊一個看上去只有八九歲的小男孩突然很熟練地按下墻上的一個開關,打開了二樓轉彎處的一盞樓燈,控制樓燈的開關距地面僅1米多。

記者看到,二樓拐角處被打開的這盞簡易樓燈由一個白熾燈和一段裸露在外的電線連接,距離地面大約只有1.6米。

來到三樓拐角處,記者看到,在與二樓樓燈同一位置的墻上裸露著兩條電線,原來的樓燈被毀壞了。兩條電線的銅線都裸露在外,要是小孩不小心觸及則非常危險。

三證不齊全也敢辦寄宿所

下午2點左右,記者來到海口二十八小和九中附近。周圍的居民告訴記者,這裡也分佈著一些寄宿所。記者來到位於一棟居民樓三樓的培優學生寄宿所,只見一把“鐵將軍”將兩扇鐵網門緊緊鎖在一起,裏面的人出不來,外面的人也進不去。

幾個小男孩離記者最近,正在鐵網門後的樓道上等待開門。記者問:“你們這裡要是著火了怎麼辦啊?”一個名叫張柯的小同學説:“要是著火了,我就第一個帶頭跳樓逃命。”

隨後的調查更讓人對一些寄宿所難以放心。

海口市二十五小附近也有好幾家寄宿所,其中一家寄宿所的負責人告訴記者,在這些寄宿所中,沒有一家“三證”(工商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和消防安全意見書)齊全。

一位知情者告訴記者,二十五小附近這10多家寄宿所中,僅有兩所有營業執照,但登記的都是餐飲服務。

去年3月份,海口市有關部門聯合對全市範圍內的“寄宿所”進行了專項整治。在100多家寄宿所中,聯合檢查組依法取締了20多家不符合條件的寄宿所,並勒令50多家存在問題的寄宿所限期進行整改。

整治過程中發現,這些寄宿所暴露出了5大安全隱患:大部分的寄宿所屬於無證經營,而無“三證”的大多數為家庭式經營;普遍衛生比較差,如生食、熟食沒有劃分清,從業人員沒有持健康證上崗;大部分寄宿所存在嚴重的消防隱患,消防器材配備不足,無安全逃生通道,居住學生密度過高;無安全工作制度;設備設施非常簡陋等。

規範寄宿所不能亡羊補牢

對於記者調查到的情況,一名家長表示,他知道很多寄宿所不規範,每天也在為孩子擔心,但是家裏的大人都要上班,中午實在沒有時間管孩子,上寄宿所“總比讓孩子流落街頭好吧”。

在一家寄宿所,一名家長指出小房間內床太多了,空間狹小不利於孩子休息,於是離開。另一名家長反映小房間裏的吊扇太低了,小孩站起來會被打到頭部,太不安全。

海口十一小學陳校長告訴記者,寄宿所的確存在著這樣或那樣的問題,只是這些問題沒有引起相關部門和家長的足夠重視。有關部門應該聯合起來進行有效檢查,對於查出有各類不良隱患的,應該堅決整治,逐漸完善。

採訪中,有很多家長還呼籲有關部門及時出臺相關管理標準並嚴格執行,千萬不要等出了事再去管理,更不能期望“亡羊補牢”,學校也要多教育學生,對家長作宣傳,提醒家長注意孩子的人身安全和思想健康等。

針對去年3月份的調查,海口市教育局也提出四大整改意見:要深化原有教育體制改革,解決學生的住校問題,走後勤管理社會化的新路子;在學校經濟能力許可的情況下,由學校租房用於學生寄宿,實行統一管理;學校派專人檢查本校學生在外寄宿的情況,對“學生寄宿所”進行監督,發現不合格的寄宿所,立即要求學生搬走;政府各職能部門對學生寄宿所管理納入經常性工作中,對不符合條件的,一律取締關閉,並依法給予處罰,要求未辦證的寄宿所必須補辦“三證”才能進行經營。

但是,記者如今的調查中卻發現,仍有相當一部分寄宿所手續不齊就對外招學生。教育部門的整改意見緣何遲遲未能落實?這不能不引起有關部門的深思。(賴志凱 黃祖標 林芳明)

《工人日報》 200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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