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教育局規定: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不準出國留學

    日前,濟南市教育局下發的《濟南市教育外事工作管理若干規定》明確規定,小學至初中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生將不準出國留學,同時該規定對其他幾類學生的出國留學也做了相應的要求。

    中等學校畢業生、在校自費大學生和自費大學畢業生申請自費出國留學,可持有關證明材料直接到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辦理自費出國留學手續。大專以上的公費在校學生和公費

    培養的具有大專以上學歷人員(包括歸國華僑、國外華僑、香港、澳門、台灣同胞和外籍華人的直系、非直系眷屬),在國內服務一定年限或償還高等教育培養費後均可申請自費出國留學。經山東省教育廳審核並取得有關證明後,到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辦理自費出國留學手續。服務年限和培養費收取標準按國家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為鼓勵在國內攻讀博士學位,對博士畢業生自費出國做博士後研究不收取高等教育培養費。(完)

    新華社2001年11月9日


香港中小學學生留學多
不堪國內教育的激烈競爭 中學生紛紛求學海外
青少年留學生日益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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