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業將出臺職業資格制度

    根據人事部要求,中國出版行業從業人員從業方式將有重要改革,今後,凡在國家正式批准的出版單位從事編輯、出版、校對、發行等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必須通過國家統一考試取得相應的出版專業資格,持證上崗。

    據悉,出版專業職業資格制度實行以後,初級、中級職稱不再組織評審工作,用人單位可根據工作或崗位需要從出版專業職業資格持證者中聘用相應的技術職務。

    另外,對出版行業從業人員的管理也將發生重要變化:專業技術職務的獲取途徑由用人單位或行業內部組織的評審,轉向國家統一考試;專業技術職務由評聘合一,轉向資格與聘用分開;中初級技術職稱由用人單位內部管理,轉向全國統一的職業資格考試形式的社會化管理;沒有取得出版專業職業資格證書者,不得在相應崗位從事出版專業技術工作;職業資格獲得者如果嚴重違反出版紀律,將被收回資格證書,取消出版職業資格。(完)

    中新社200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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