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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搞“3+X”改革?

    □從“3+2”向“3+X”的過渡是社會發展的必然選擇;

    □綜合能力測試不會衝擊中學單學科的教學地位和作用;

    □高考命題要正確處理學科能力與綜合能力測試的關係,逐步減少綜合測試的“拚盤”痕跡

    自教育部1999年2月推出高考“3+X”改革方案以來,2000年已有廣東、江蘇、浙江、山西、吉林五省按照方案要求進行了改革試點,2001年將這一改革擴大到1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2002年又增加了1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明年全國普遍實施這項改革已成定局。但是,目前社會上甚至教育系統內,對“3+X”改革的認識還不甚一致,甚至還存有一些誤解。

    經過多年參與高考制度改革研究及近幾年“3+X”高考改革實踐工作,筆者深切體會到,改革我國考試製度僅就考試談考試是很難奏效的,必須從廣泛的範圍,多側面、多角度地進行深入的調查研究、分析比較,在諸多改革思路和模式中找到適合國情的契合點,經過協商,提出各方面都能基本接受的改革思路和操作模式,然後試點、總結和推廣並不斷深化改革完善,才有出路。因此,從某種意義上來説,首先弄清楚“為什麼要改革”比“如何改革”顯得更為重要。

    一、為什麼要從“3+2”轉向“3+X”

    在建立普通高中畢業會考制度基礎上,于1993年全國實施了高考“3+2”改革,對普通高中來説,在教學安排、復習備考等方面都比較適應了;對考生、家長、教師來説,這樣的考試模式方便應對,也沒什麼不好;對招生考試實施部門來説,已積累了豐富的組織實施考試的經驗,考試科目設置整齊化一,錄取操作也很方便,對改革這種現狀在起始階段也未必感到有迫在眉睫的壓力。那麼,教育部為什麼還要推出新一輪高考“3+X”改革呢?

    從近幾年教育改革的實踐經驗來看,必須正視高考制度的改革是整個國家教育制度改革的重要環節之一,它必將隨著國家教育制度改革的步伐前進;它又是國家教育考試,其改革走向當然要體現國家意志。

    第一,1999年上半年全國教育工作會議之後,中共中央、國務院頒發了《關於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指出要加快改革招生考試和評價制度,強調改革高考制度是推進中小學素質教育的重要措施。從建國初期建立高考制度以來的歷史進程中,它的改革被列入中共中央、國務院的決定當中,並與實施素質教育緊密挂起鉤來,提到如此的高度,還是第一次。國務院在全國基礎教育工作會議後之後作出的《關於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決定》中,再次強調要改革高校招生考試製度。高考是國家考試,必須進行改革,其改革走勢應體現國家意志,這也是不爭的事實。以中共中央、國務院的兩個《決定》精神為指導,積極推進這項改革,其必要性和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第二,兩個《決定》對21世紀新時代的特點及新時代發展對人才的需求作了全面深刻的分析,更加強調教育要為國家培養具有創新意識和實踐能力的高素質人才。高考作為高校選拔培養專門人才“毛坯”的一項重要方法和手段,應該在現有基礎上進一步進行改革,從而更加突出對考生能力和素質的考查。

    第三,高考自身雖然一直在不斷改革,正如“3+2”模式就是改革的成果之一,然而,對照上述新的要求,就不難看出即使這一改革成果曾被人們認可,但也仍存在明顯的缺陷。例如:“3+2”高度集中的單一化考試模式,只能測量考生共性的內容而往往不能兼顧個性內容的測量;規定的考試科目“剛性有餘,彈性不足”,使高校和考生都無選擇餘地,對一些高中過早的文理分科,應對高考科目,造成高中畢業生文化知識結構失衡,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全國開考科目用一份試卷、一種評分標準,形成考試模式單一、內容單一、水準單一的局面,不能適應不同層次、不同類型的大學和中學的改革發展要求;考試次數單一,一年只有一次考試機會,人為地加劇了考生的心理負擔等。對於這些缺陷,應當在新一輪改革中趨利除弊,加以完善。

    因此,弄清“3+X”改革的歷史意義,全面把握這項改革的總體框架和改革的基本內容,是完全應該的。但是,由於已有三年改革試點實踐經驗擺在面前,教育部1999年發佈的《關於進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製度改革的意見》(俗稱高考“3+X”改革方案)也已被大家所掌握,所以在此不再評述。

    二、深化高考內容改革,促進中學實施素質教育,尚需深入研究解決理論與實踐結合的問題

    1.關於深化高考內容改革與促進中學實施素質教育的關係問題。

    全國基礎教育工作會議強調:考試評價制度的改革是實施素質教育的一個關鍵環節,要以高考為突破口,改革考試評價制度,要以“三有助”原則,改革考試內容,加強對學生能力和素質的考查,探索多次機會,雙向選擇、綜合評價的考試、選拔方式,推進高校招生考試和選拔制度改革。素質教育是一種教育思想,不是一種模式,在整個的教育教學活動中都要貫徹這種思想。實現素質教育的目標要求,不是靠某一種單一措施而能實現的,正如基礎教育工作會議所強調的那樣,全面實施素質教育要突出抓好課程改革、改進和加強德育、改革考試評價制度、建設高素質的教師隊伍等。高考制度改革重點在內容,目的是希望從“考什麼”方面入手加大改革力度,使其成為推進中小學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一項重要舉措,但不是推進素質教育的惟一措施,更不宜視為關鍵措施,否則就容易誇大或扭曲高考的功能、地位和作用。這既是一種認識問題,也是一個理論與實踐問題,若不從高考的本質功能以及它的受經濟、文化、教育、傳統影響等多種制約因素考查它的改革,則對當前存在的某種“應試教育”傾向的根源就認識不清,反而認為“應試教育”現象存在的罪魁禍首只是高考。由於已有深刻的歷史教訓,高考制度廢除不得;要改革,就要在總結新中國誕生後建立起來的高考制度改革發展的歷史經驗教訓基礎上,面向未來時代發展的新要求,本著“三有助”的原則來進行新一輪的改革,決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

    再者,就高考的性質和功能而論,它究竟是以大學的行為為主體還是以中學的行為為主體?由此就又提出一個高考改革的走向和趨勢是與中學教育教學關係越來越密切還是有所淡化,這樣一個基本的理論和實踐問題。以上這些問題都需要深入研究予以正確回答。

    2.關於更加注重對考生能力和素質考查與命題改革力度把握的關係問題。

    恢復高考20多年來,作為專門的考試機構,我們一直在組織專家們長期研究如何在考查知識的基礎上注重考查能力的問題,並把它具體化到各考試的相關學科中去,較好地處理了知識和能力的辯證關係。但對新一輪高考“3+X”改革而言,重點在內容改革,內容改革的核心重在能力和素質考查,指導思想是有利於對考生創新意識和實踐能力的培養導向。這些要求,要比僅僅處理好知識和能力的關係來得高、難得多。那麼,就需要我們深入研究一個普通高中畢業生必須具備的能力和素質是什麼;要進入高一級大學學習應當考查哪些能力和素質;在當前以紙筆形式為主體的大規模統一考試形式下,由於其天然的局限性,又能夠測量哪些能力和素質呢?這些都需要從理論與實踐的結合上逐步予以闡釋明白,才不使我們總是處於“摸著石頭過河”的狀態之中。例如僅就能力而言,一些發達國家在開考某個項目之前,先作出假設,即該測試項目所測量的能力主要包括語言、數量、邏輯等能力,測試設計就圍繞這些要求來進行,目標明確,可操作性也強。但我們若作出這樣的假設,就會遭到社會各方面的非議。所以上述這些基本的理論和認識問題如不能透徹地研究並加以界定,我們的命題改革就很難有迴旋餘地,突出考查能力和素質的力度也難以把握。

    3.關於學科能力與綜合能力測試的關係問題。

    這一問題是近幾年推進“3+X”高考改革命題實踐中經常碰到而又存在一定爭議的問題。初步的實踐經驗告訴我們:對開考的學科而言,仍然沿襲前些年的基本做法,即在考查學科知識的同時,注重對該學科知識的綜合性理解、掌握和運用的能力測試,而不只是死記硬背已有的學科知識。當前已開考的有文科綜合、理科綜合、文理綜合三種類型。其命題操作原則是首先注重各單學科內的綜合,其次才是跨學科的綜合,跨學科綜合試題佔有一定比例,其比重將隨著普通高中教學改革的深入而有所加大;從“綜合能力測試”試卷結構來看,文綜、理綜各含三個科目內容,基本體現各單學科科目的主幹面貌。跨學科的綜合題目比重很小,整個試卷的“拼盤”結構明顯,短時期內不能消除“拼盤”形式。對於含6個科目內容的“文理綜合能力測試”試卷來説,就很難體現各單學科的主幹面貌,“拼盤”痕跡就比前者小些,這是由該項目的性質在錄取中的權重、考試時間限制、試卷長度及難度控制要求等因素決定的。這些做法雖然仍需繼續完善,但在1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進行試點後的結果證明是可行的。當然,存在的爭議焦點是“綜合能力測試”引入高考之中,是否會衝擊中學單學科的教學地位和作用?其實這個問題在教育部高考改革方案一齣臺時就作了明確規定,中學要按原定教學計劃進行正常教學,反對開設以應付綜合能力測試為目標的綜合課程,單學科的教學地位和作用不能削弱。

    4.關於命題範圍與中學教學大綱的關係問題。

    這在改革起始階段曾引起人們的擔心和疑慮,焦點是命題測試內容超出高中教學大綱,增加了考生的學習負擔。事實上,我們的實際操作原則和辦法是:在命題範圍的控制上,凡涉及學科基本知識的掌握程度及相關內容的測試,一定要遵循高中教學大綱;但在應用上又不拘泥于大綱,考生要能利用已學的知識,去分析和解決問題;在試題設計上要逐步實現由過去比較注重知識立意向以能力立意轉變的命題指導思想,增加應用性和能力型試題,命題取材更加密切聯繫我國和世界文化、經濟、科技、教育、社會的發展;在試卷類型與結構上採取了以單學科知識與能力測試為主導,增加“綜合能力測試”的試卷類型,後者要注重打破傳統的封閉的學科觀念,在考查學科能力的同時,向考查跨學科的綜合能力過渡;在試卷長度控制上要適當縮短,給考生留出更多的思考作答的時間,逐步改革過去那種高速度、高強度應答做題的局面;在試卷中題目的佈局上,要有利於考生由淺入深、循序漸進作答,以利考生能力的發揮,試卷的總體難度隨著擴招形勢的發展適當有所降低,但要保持其固有的選拔功能和區分能力。採取以上的原則和辦法,初步改革實踐證明是行之有效的,並沒有在命題範圍方面出現人為“超綱”現象,也沒有以增加考生學習負擔為出發點來提高試題、試卷的難度水準。

    總之,從理論與實踐的結合上,弄清為什麼要進行高考“3+X”改革,才會不斷提高參與改革實踐的自覺性和積極性;弄清新一輪高考“3+X”改革是什麼,才會全面理解這項改革的基本內容和精神實質,避免在改革進程中産生過激行為;弄清改革進程中的幾個關係問題(當然,從更廣泛的意義來看,不只文中所列這幾個關係問題),將為搞好這項改革奠定堅實的理論基礎。只有凝聚社會各有關方面對這項改革的共識,持之以恒地抓住內容改革重點,進行更加深入的研究和實踐,使其在改革進程中更加科學和完善,堅定不移的將高考“3+X”改革健康順利地開展下去,才能為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真正發揮積極的導向作用。

    《中國教育報》2001-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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