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頁 | 教育動態 | 教育時評 | 校園采風 | 考試資訊 | 熱點話題 | 校園回憶 |
今日要聞
政策資訊
權威論壇
國際熱點
經貿動態
法制進程
文化線上
教育廣場
科技長廊
軍事縱橫
域外評説
我看世界
華人社區
旅遊天地
閱讀空間
“逃跑”大學生被拒廠門外

    9月12日,記者接到一位讀者打來的電話,説他是今年剛從本市一所大學畢業的大學生,畢業後和其他幾名大學生一起,躊躇滿志地來到京郊的一家民營高科技企業工作。但廠方的管理水準與生活條件卻令他們大失所望,在與老闆協商未果的情況下,8月21日他們三人離開工廠,以尋求解決的途徑。然而從那時到現在已過去了一個月的時間,在此期間他們總共回廠十幾次,多數情況下都被攔在廠外不讓進去,迄今為止不僅問題沒有得到解決,而且連行李衣物都不讓拿走。記者於是就此進行採訪,然而當記者掌握的資訊越來越全面之後,卻發現這個事情所反映出的問題遠比當初設想的要複雜得多……

    ■小彭的講述:

    時間:9月18日下午3:00

    我是江西人,今年從北京某大學管理工程系畢業,大概是三四月份的時候,我從網上看到京郊某縣招人,由於考慮到我這個專業沒有什麼特別的技術,在城裏找工作較難,特別是戶口的問題,我就參加了這場招聘會。

    當時我給在場的四五家單位投遞了簡歷,而我現在所在的這家企業當天下午五六點鐘就通知我第二天去面試。第二天我見到了張老闆,當時我詢問了公司屬於什麼性質、能否解決住宿等問題。他向我介紹説,該廠有一百多人,這是第一次招大學生,今後想培養出兩個廠長、兩個行銷部長,還説廠裏給提供宿舍,二十多平方米兩個人住,至於工資,第一年每月一千塊,第二年每月兩千塊,第三年每月三千塊。介紹完情況,他問我願不願意在這兒工作,當時我正是焦頭爛額找工作的時候,於是就表示了同意。

    這之後我就回學校去辦理了有關手續。大約五六月份的時候,廠裏通知我去簽勞動協議,説是縣人才中心讓簽的。拿到那個協議時我發現跟廠長當初説的變化很大,第一年的一千元中,發的時候工資要扣除一百元房租以及保險費,而過去廠長根本沒提過房租的事;他所説的宿舍就是在食堂上面加蓋了一層,在我們離廠之前都沒住進去,裏邊還沒有傢具。後來我們就住在辦公樓三樓的客房,那裏有很多床,業務員晚上回不了家也住在那兒;還有就是該縣人才中心讓簽的三方協議,別人簽的都是三頁,而我們簽的時候是五六頁,公司又多出兩頁,很多內容定在了一起,叫“勞動協議書”;我們一直要求三方協議給我們一份,但廠方就是不給;對協議中最不滿意的一條就是規定一年的違約金是一萬兩千元,那麼六年就是七萬二,而學校發的勞動就業指導中説違約金應逐年遞減,於是我就問他違約金是否太高了,他説:“你是不是想把這兒當跳板?”我當時不好説別的,他説這是為了懲罰那些跳槽的人。後來我就與他簽了這個協議。

    我是7月3日到廠報到的,7月4日開始實習。第二天上班時廠裏先向我們每人預支了五百元,我當時覺得廠裏對我們還不錯。廠裏的飯菜比學校做得差很多,從工作開始到我們離廠,廠裏的食堂就沒怎麼做過葷菜,只做過一兩次紅燒肉,裏麵湯湯水水的,都是醬油色,豬毛長,又沒瘦肉,我沒吃。平時也總是冬瓜、黃瓜、茄子這三樣菜。由於飯菜不好吃,我們就出去吃飯,有時也叫外賣,三塊錢一個人就吃得挺好。老闆後來知道了還説我們,“大家都可以吃,你們為什麼不能吃?這不是給廠裏抹黑嗎?”但我覺得工作是工作,生活是生活。後來我們不出去吃了,廠裏也換了大廚,可換人又有什麼用,菜還是那些菜,換了廚師也沒用。到8月發工資的時候,我工作了差三天不到一個月,結果只拿到了九百元,小徐那個月幹了六天半,工資是217元,算下來每天掙三十三塊三毛三。由於當時還沒住進新房,還沒扣房租,而且也沒落戶口,所以還沒有交保險費的問題。發給我的工資是用信封裝的,工資的成分到底是什麼我也不知道。當時雖然心裏有話,但沒跟老闆提,一來聽説廠裏給老工人的很多承諾都沒兌現,怕提了也沒用;二來8月中旬,廠裏産品生産不出來,擔心提此事會雪上加霜。

    後來又過了一個星期,大約是8月18、19日,我們三個新來的大學生一起去找了廠長,當時我們是一個個進去談的,我進去後説廠裏的福利待遇不太好,對廠長的管理方法也不適應,比如他見到老工程師出來轉轉歇會兒就罵:“不想幹就走。”我還把一張寫好的紙拿給他看,他看後對我説,這個縣的情況都是這樣,別人的工資也挺低的。後來我又跟他提出,現在廠裏每天工作時間是從早七點半到中午十一點半,然後從下午一點半到六點,每天工作八個半小時。週六不休息當初工作協議上也沒説,老闆還説週日通知你就不上班,不通知就上班。我提出節假日要休息,老闆就説咱們廠的性質就是這樣,休息了廠裏怎麼辦?後來我們就提出,問題協商之後得不到解決我們就不上班。

    20號早上我們去找他問能不能解決,他還説我們廠的條件就是這樣,説到不上班的事,他什麼也沒説。於是21日我們就離開廠子到縣人才中心去諮詢,想有個説法,但他們説,這是你們廠裏的事,我們解決不了。我們又回到學校去諮詢,他們的意思也是讓我們和廠裏好好協商。

    兩天后,我們老闆的一位朋友呼我們三人,讓我們回去和廠裏好好説説。下午五點多我們回到廠裏,把東西放下,就去廠子隔壁找老闆的那位朋友,一直聊到晚上八點多。後來我先回廠,門衛説廠長説了不讓我們進去,我又把他們倆叫來,還是沒用,這時公交車也沒了,我們三人只好花了一百多塊錢打車回城裏。

    第二天中午我們又去找廠長,問他憑什麼不讓我們進廠,門衛告訴我們説,廠長讓我們週二再來。於是週二我們又去了,這次老闆讓我們進去了,但進去後就讓我們先交他為我們墊付的每人500元的落戶口的費用,還問錢帶來了嗎,沒帶就讓我們出去。這之後我們總共回去過14次,有一次老闆讓我們進去了,但進去後就讓我們寫檢查。我們承認那天走是不對的,他讓我們到廠門外寫,寫完了,他説寫得不深刻,後來又寫了他説還是不行。9月初的時候他還説我這麼做是在教育你們,是為你們好。我們把辭職信給他,他説給我也沒用,我不同意你們辭職,讓我們把信拿走。

    我們現在是拖不起了,錢都花光了,還都借了債,也不敢跟家裏説,本來家裏對我們希望挺大的。昨天我們向勞動仲裁遞交了訴狀,這一份訴狀就60元,訴訟費是300元,我們三人加起來就是1080元,沒辦法我們就讓在廠裏幹滿一個月的小于先交了訴狀。現在天冷了,但我除了兩條T恤、兩條褲子和一個書包,別的東西包括被褥衣服等都在廠裏,老闆不讓拿。

    ■小徐的講述:

    時間:9月19日下午1:00

    該廠是今年三四月份到我們學校去招聘的,他們説企業正在進行二次創業,急需人才加盟,並允諾一年後能當上總工或行銷部長,我是學機電的,成績在班上也排在前五名,加之今年就業形勢好,因此簽約對我來説不是難事,由於看中了在這家公司的發展機會,我最終還是決定來這裡闖一闖。

    從第一次去廠裏面試包括進廠之後的聊天中,廠長總説,等你們做熟之後就會放手讓你們去做,估計一年左右就可以做到相應職位,還説請工程師來帶我們。我當時覺得廠子的地點偏點,老闆就説你來後滿意不滿意跟我提,我馬上給你們解決。7月3日起我去車間實習,老闆對我説你要想領導這個廠,就必須在技術上壓倒別人,焊東西你要拿起來焊得漂亮。這點我跟他的想法不一樣,如果為焊好東西我沒必要上大學了。這是管理理念上的不同。

    上班後老闆讓我管理合同方面的事,我只是上面讓發什麼産品,就照單子抄下來,然後送到車間。但合同並不在我的手中。對廠裏的意見,一是環境特別不好,住宿方面當時説我們搬過來就可以住進新房,但我們去時只能住三人一間的客房。洗浴設備沒有,空調是壞的,廠裏的水是井水,水質差,用“熱得快”加熱後,表面漂浮的是一層油狀的東西。後來跟老闆提了添裝桶裝水的事,我從老家回來之後看見給添置了。

    在飲食方面,食堂衛生條件特別差。在休息日的問題上,我曾問過他這樣做是否符合勞動法,他説如佔用以後會付加班費或給補充假期,兩者可以任意挑選。 但後來他也不再提及這件事。在與他第一次協商解決問題的時候,他話裏的意思是這樣的:你來了我也尊重你,但房子、飲食的情況只能是現狀,沒辦法給你解決,如果你想走,就按法律辦事。談話後來不歡而散。

    第二天上午老闆又喊我們三人過去,問怎麼辦,我們説我們並不是想走,也想做一番事業,也想保障自己的權利,這些事情每天與我們密切相關,沒辦法解決就無法上班。老闆説如果你們不上班,你們就出去;如果想走,就馬上寫辭職報告。我們認為起因是廠方引起的,而不是我們寫辭職報告,這對我們影響不好,還得另找工作。而且我們又沒説辭職。離廠之後第一次回來的時候,晚上八點多鐘,門衛告訴我們説老闆説了你們不在這兒幹了,為怕丟東西,所以不讓你們進廠。我很生氣的是廠裏沒權利這麼做,讓門衛去跟老闆交涉,得到的答覆是老闆説不讓拿就不讓拿,可他憑什麼不讓拿?

    後來我們學校97級的一位姓劉的輔導員還給我們老闆打過電話,記得他説雙方衝突這麼大,廠方可以出具一份書面的辭退函,學校對他們重新分配也可以,還説行李是他們的私人物品,不能隨意扣押並把他們關在外面。但廠裏老闆對我們輔導員説,我絕不會辭退他們,要走讓他們寫辭職報告。

    我和老闆在理念上有很大的差異,他總覺得我把你們招來了,對你們就是恩賜,來了就給我幹活。遇到過這樣的情況,老闆讓我中午打完飯,端著飯盆上去值班。有時晚上都加班到11點多,他也不提加班費的事了。他還説你們應該感謝我,我給你們機會增加經驗,週六週日要是我,肯定只顧到工作,不管別的。另外他的管理作風都是家長式作風,什麼問題都由他決定,他要想把企業做大就不應該是這種方式。另外他説我們的走屬於曠工,要交懲罰金,一天是一百元,十一天共計1100元,説這是廠子的規定,但廠子裏根本就沒有規章制度。何況我們進不去,為什麼還算曠工?現在我住在同學那兒,吃在同學那兒,花他們的錢,我欠同學已經一千多元了。

    ■張老闆的説法:

    時間:9月19日下午4:00

    我們是民營科技企業,要想把企業幹好就需要科技人才,我是把大學生當成寶貝才去招聘的。我們是二次創業,還有一半地方沒建起來,可能有不理想的地方。但對大學生真是挺好的,他們剛來就讓他們住進三樓招待外地顧客的客房;上班第一天就每人預支了五百元讓他們改善一下自己的條件;縣裏對他們很重視,公司還出錢每人三百元讓他們到空港、燕京啤酒集團去參觀。他們來之後沒多久就請假回家,我也都批准了。我招聘他們是希望他們今後在領導崗位上能有所作為,學技術的能成為總工,學管理的能成為廠長,要不我招聘他們幹嗎?

    至於他們跑的這個問題,跑了幾天又回來了,我通知他們這麼做是嚴重的曠工行為,走的那天,門衛叫都叫不住,他們背著包跑,過了五六天又回來了,也不打招呼,下午又出去了,不能把這兒當做旅館,我讓他們寫檢查,到現在他們對這個問題都沒什麼認識,我説必須認識清楚了再坐下來好好談。我們沒有辭退他們,不讓他們拿東西,是因為手續都沒辦,另外他們的逃跑行為也給公司帶來影響,小徐負責合同管理,因為接崗不上,工地已收到幾張罰款單,給公司造成了經濟損失,這種行為也不符合黨和國家對他的培養。

    很巧合的是,就在記者19日下午採訪該公司張老闆時,頭一天接受記者採訪的小彭和另一名大學生小于正好回廠取衣服,張老闆讓他們進了廠(採訪結束後他們將衣物取走了),於是又有了以下三方在一起的這些談話內容。 

    ■ 關於住宿問題:

    張老闆:新房子在他們沒來時就開始蓋了,是給大學生專用的,總共七間,每人能分一間,檔次比現在的客房還好。他們走的時候房子蓋好了,但還沒裝修好。

    ■ 關於休息問題:

    張老闆:公司規定有休息,不休息到年底給補假或補獎金。勞動法規定公司有緊急情況時員工就要加班,這是由企業性質決定的,像空港的一些大公司等裝船時裝不進去就要被罰款。我們不是國家公務員,本來我們是準備年底解決這些事的。(注:張老闆向記者出示了幾名大學生入廠後的考勤表,記者注意到離廠前他們週日加班的情況最多只有兩次。)

    ■ 關於工資問題:

    張老闆:我們的工資制度是基本工資加崗位津貼加獎金,這點在協議書中都有。(張老闆向記者出示了學生的協議書原件,上面的確提到了基本工資之外提高崗位津貼及銷售提成,發放獎金的問題,甚至還有關於持股分紅和分配住房的問題。)

    ■ 關於行李問題:

    張老闆:不讓拿行李是因為你是我的員工,你要把檢查寫深刻後我們才能解決下面的問題;不讓拿是因為公司還沒解雇你們,你們是跑出來的,丟了東西,這種法律責任誰來負?這不屬於扣押,公司要對他們負責任,因為他們還是這裡的員工,勞動合同還沒解除。

    ■ 關於檢查的問題:

    張老闆:他們不是辦手續走的,是逃跑行為,在戰場上是要被槍斃的,在大公司中是要被辭退的,我們這兒只作教育處理,黨和國家培養他們這麼多年,這種行為讓工人們和縣裏的其他公司怎麼看?

    ■ 關於學生的衣服問題:

    張老闆:昨天小彭打電話説缺衣服,想取走,我説可以,説好昨天取,公司的人在車站等了一個多小時都沒等來。(這是小彭接受記者採訪那天的事,但他沒向記者提起。在現場小彭解釋説他那天走在半路時就已錯過了見面時間,沒辦法他又回去了。這點記者可以證明,他跟廠裏約的是晚上7點在車站見面,而與記者談完話分手時已經6點鐘了。)

    ■ 關於懲罰金的問題:

    當記者詢問是否提出過此事時張老闆沒有回答。

    ■ 關於學生這麼做的動機:

    張老闆:他們戶口落下來了,工作還沒幾天就想跳槽,這是拿公司耍著玩兒。在現場記者追問學生們對張老闆的話還有什麼異議,學生們提出,張總説我們來了就是為落戶口,但大學生落戶口是工作一年以後的事,合同上説了一年內提出辭職戶口要打回老家,所以戶口是我們要求打回家的,辭職就是覺得這裡不合適。另外我們要拿東西,張總就推託説忙,過段時間再説。我們現在的真正需求是我們要辭職,把我們的東西還給我們,該交的交,可每次回來他都不見。另外合同我們沒有,至少應該人手一份。

    ■對此事的反思:

    張老闆:大學生來了告訴他們這裡就是這個條件,他們來時也表示覺得這裡有發展前途,給他們的定調也是當管理者,本想怎麼著他們也會在這裡做上一年,沒想到才做了一個多月就出了問題,這在哪兒也説不過去,公司為他們付出這麼多,從配備人手一台電腦,到給新宿舍、換廚師、換桶裝水等等,他們為什麼還用這種心態對待公司呢?本來我的很多朋友當初就勸我,要什麼大學生啊,來了也得走,但我確實從公司發展需要出發才這麼考慮的,當記者問他如果這些大學生走後,今後他還會進大學生嗎的問題時,張老闆表示,還得進,哪怕這其中只留下了一兩個人。

    大學生:像我們這樣的情況太少了,我們確實經驗少,不知怎樣維護自己的權益。後來確實覺得飯菜都是小問題,主要是廠子太不人道,公司沒有發展前途,原因是因為對廠子了解不多,看來找工作還得慎重,要看看對方有沒有成文的規章制度,見到了才比較可靠,而不要被老闆的花言巧語迷住,否則就只有自認倒楣。另外當時也太看中戶口這東西了,現在看來無所謂了。

     《北京青年報》2001年9月24日




中國大學生就業首選企業亮相
大學生就業協議書即將“大動手術”
就業:熱門問題誰研究
香港的大學如何指導學生就業
面對入世,我們怎樣擇業——訪人事部人才科學研究院副院長吳德貴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電子郵件: webmaster @ china.org.cn 電話: 86-10-68996214/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