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格聽證細則將實施 年滿16歲能聽證教育收費

5月20日價格決策聽證細則將實施,各種收入層次消費者都將被邀參與聽證

凡年滿16周歲的學生都可以作為代表參加教育收費聽證會。《北京市政府價格決策聽證辦法實施細則》5月20日起實施,其中規定,聽證會代表多數不同意定價方案,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應當協調申請人調整定價方案,經調整後反映了多數代表意見的新方案不再進行聽證。

市發改委昨天宣佈,從5月20日起,我市將實施《北京市政府價格決策聽證辦法實施細則》。《細則》中規定每次聽證會代表總人數從過去的30人左右減少到20人左右,並且首次規定了代表的構成比例——聽證會經營者代表、消費者代表和有關方面代表各佔三分之一。消費者代表由消費者協會或者其他社會團體推薦;經營者代表由申請人推薦;有關方面代表由人大、政協、政府有關部門及高等院校、研究機構在本部門內推薦。各種層次收入的消費者,將會同時出現在聽證會上,保證聽證的公正性和科學性。聽證會代表多數不同意定價方案,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應當協調申請人調整定價方案,經調整後反映了多數代表意見的新方案不再進行聽證。聽證會代表的年齡應在18周歲以上,而教育收費聽證會學生代表可在16周歲以上。

據悉,聽證會代表還按任期分為常任代表和臨時代表,常任代表每屆任期由原來的3年改為5年。公開舉行的聽證會,公民可憑有效證件按聽證會公告的規定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申請旁聽。 (記者張煦)

《北京娛樂信報》  2004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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