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法大學停發助學貸款:貧困生質疑銀行毀約

本月12日,中國政法大學學生工作部在學校主頁上發表了“致貸款畢業生的一封信”,期望違約者不要讓自己的信用記錄大打折扣。信中引用美國成功學家羅賽爾·賽奇的一句話:“堅守信用是成功的最大關鍵。”

此時,一則醒目的“國家助學貸款還款通知”在政法大學的主頁已經挂了10天。189名違約畢業生的姓名和身份證號被公開。

還款通知內容重在兩點:一則指由於部分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的畢業生未按時、足額歸還所借貸款,影響到了在校學生申請國家助學貸款;二則督促違約畢業生儘快歸還銀行貸款,並承諾還將定期公佈未按期還款的學生名單。

“這是無奈之舉,誰願意往自己臉上抹黑。”4月13日,中國政法大學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教師説,去年9月份開始,中國工商銀行北京市新街口支行已停止為中國政法大學提供助學貸款。

這個説法為中國政法大學其他一些學生和教師證實,但此前記者對新街口支行的採訪被婉拒。

還貸違約率高達26%

“借款人違約比例達到20%且違約畢業生人數達到20人的高等院校可暫不列入貸款編制。”

4月7日,中國政法大學學生工作部在主頁上發佈了《關於我校國家助學貸款辦理情況的説明》。

《説明》披露,1999年10月,中國政法大學作為試點高校與中國工商銀行北京市新街口支行簽訂了國家助學貸款合作協議,開始為學生辦理國家助學貸款。截至2002年12月,政法大學累計有1880名學生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資助,貸款合同金額累計達2792.2萬元。

截至2003年9月20日,政法大學累計有341名貸款畢業生進入還款期。據統計,當時未按時、足額還款的畢業生人數達154人。截至2004年3月20日,全校進入還款期的貸款畢業生為745人,未按時、足額還貸款的畢業生達到190人,違約率達到26%。

《説明》引述了中國人民銀行銀發[2003]53號文件第二條的規定:“借款人違約比例達到20%且違約畢業生人數達到20人的高等院校可暫不列入貸款編制。”根據這一規定,銀行將責成高校採取有效措施將本校貸款學生的違約率降到20%以下,並提供有效擔保措施後,方能為高校學生辦理國家助學貸款業務。

顯然,中國政法大學已符合暫停貸款的相關條件。

另據相關媒體報道,該校的處境並非孤立,銀行停止助學貸款業務的現象正在全國範圍內蔓延。

4月15日,國家教育部全國學生貸款管理中心一位不願具名的官員透露:“中國工商銀行幾乎已經全面停止了對北京所有高校的助學貸款業務。各地也有不同程度的停發全國助學貸款的行為。其依據就是銀發[2003]53號文件。”

信用制度缺失 引發投機?

“我的工作變動過好幾次。無論戶口還是檔案都無法記錄我現在的資訊。”

一個事實是,從助學貸款政策開始實施之日起,其所依賴的信用制度至今仍不健全。

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和教育部三家聯合發出的《關於助學貸款管理的若干意見》第二項第十三條規定:“要建立借款人個人信用登記制度。貸款銀行定期以學校為單位在公開報刊及有關資訊系統上公佈助學貸款違約比例和違約借款人姓名、身份證號及違約行為,同時公佈其擔保人姓名;依法追究違約借款人的法律責任。對不履行職責的介紹人、見證人公佈其姓名。”

4月15日,中國工商銀行總行一位不願具名的部門負責人表示,上述文件中所謂的“個人信用登記制度”至今在現實操作中沒有任何實質進展。

“個人誠信記錄必須注入到個人檔案中,並且為用人單位重視才有實際效果。但由於技術手段落後,造成資訊不對稱,用人單位目前根本就無法掌握個人的所有資訊。”這位銀行人士解釋説,“況且,很多用人單位不關注個人檔案的。”

去年畢業于北京某著名高校的周明(化名)1999年和中國工商銀行簽署協議,貸款2萬元。根據協議,從去年9月份他就應該開始還款。但直到現在,他分文未還。

2003年畢業後,他在北京找了一家單位落腳,檔案卻一直放在人才交流中心。今年年初,他隻身到上海工作,就此和北京的檔案脫離關係。

教財〔1999〕1號文件《教育部關於印發<國家助學貸款管理操作規程(試行)>的通知》第三十九條規定:“借款人畢業後,學校須將借款人的去向、變動情況、聯繫地址等函告經辦銀行,借款人也應按照合同的要求,及時向貸款人和學校通報變動後的單位、聯繫地址以及還款方式、貸款擔保等有關變化情況。”

但周明説:“學校和單位現在根本不可能掌握我的資訊。我的工作變動過好幾次。無論戶口還是檔案都無法記錄我現在的資訊。”

“現行的個人信用登記制度的確不起任何作用,我産生了投機心理。”周明説。他同時表示,等手頭寬裕時,一定要還清貸款。

4月13日,中國政法大學那位教師説,據他了解,該校不還款的學生可分為幾類:一是不願意還款;二是無力還款;三是因計算失誤,沒有及時清理賬戶。

“我個人認為,不願意還款的人一定佔少數。畢竟都是受過高等教育的人,難道連這點素質也沒有?”但這位教師也表示,擔心不良誠信記錄會影響到學生們的個人前途。

貧困生質疑銀行毀約

“銀行宣傳冊和錄取通知書一起寄給我,可視為銀行和學生之間達成的一種協議。”

“銀行將制裁轉移到即將貸款的貧困大學生的頭上,這是不公平的。再説那是銀行和違約人之間的事情,而不是銀行和即將貸款學生之間的事情。”4月14日,中國政法大學2002級學生張建(化名)説。

2003年9月,張建向校方遞交了全國助學貸款申請,但至今沒有從銀行貸到一分錢。

張建説,在他收到了大學錄取通知書的同時,也得到了中國工商銀行的一個宣傳冊。宣傳冊上寫明,只要被錄取學生符合貸款條件,被錄取學生就可以申請由國家財政貼息50%的助學貸款。

“銀行宣傳冊和錄取通知書一起寄給我,可視為銀行和學生之間達成的一種協議。”張建認為,銀行單方面撕毀了協議。

現在,這位貧困生正為學費犯愁。遠在黑龍江農村的父母年均收入只有3000元,無力提供他在北京的就學費用。他只好每週抽出十多個小時為學校幹點雜活,賺取一點生活費用。

“為了掙錢,我還幫助他人貼過小廣告。我知道違法,但又有什麼辦法呢?”張建説。

商業銀行的三條理由

助學貸款由於是無擔保貸款,銀行潛在的風險比較大。

對於單方面毀約的指責,銀行方面並不認同。

“宣傳冊是學校為了吸引生源的一種手段。銀行實際上並不是和學生本人開展業務。”

4月15日,那位工商銀行總行的人士説:“銀行不是慈善組織,而是營利機構,商業利益的角度考慮問題無可厚非。”

“從表面看,工商銀行和學校終止協議是因為違約率太高,但問題的另一方面是銀行的成本合算和規避風險。”

據這位銀行人士分析,助學貸款屬小額貸款,銀行投入的人力成本和財力成本比較大,從收益的角度看,擺脫低端客戶可以減輕銀行的櫃檯壓力。

其次,助學貸款由於是無擔保貸款,銀行潛在的風險比較大。“中國政法大學暴露出來的問題已經説明瞭一切。”這位銀行人士説,“基於這些考慮,銀行終止了與學校之間達成的協議。”

第三條理由是,中國工商銀行銀行正在為上市做前期準備工作。有消息稱,工商銀行上市初定於2006年。

“要上市,不良貸款是最大的障礙。”這位銀行人士認為,工商銀行已經背上了國有企業的沉重負擔,現在不能再做助學貸款這樣的賠本買賣。

新方案 5月份出臺?

“貧困生今年9月份將能夠得到貸款。”

“銀行停止國家助學貸款業務,對教育部是個震動。”4月15日,國家教育部全國學生貸款管理中心的官員説。

據稱,國務院此前已會同教育部、財政部等部門組織了幾次調研,並初步拿出了一個新的助學貸款方案。目前,教育部正在草擬新方案的實施細則。

“新方案有望在5月份出臺。”這位教育部官員説,“貧困生今年9月份將能夠得到貸款。”

據透露,新方案較舊辦法有許多改進。

首先,財政部提出對開展助學貸款業務的銀行實行招標,非國有商業銀行也可能來參與競標。從而將50%財政貼息的政策擴大到四大國有銀行之外。

其次,貧困學生的貸款額度將有所減小,不足部分則由國家財政和學校進行補貼。“具體的比例還在討論之中。”這位教育部官員説。

據稱,新方案保留了無擔保貸款、風險由銀行承擔的原則。如出現還貸違約,學校的義務仍是協助貸款銀行追回貸款。

此前有媒體報道,天津大學與中國工商銀行共同承擔未還貸的風險。而教育部官員則認為,新方案的出臺將杜絕這種運作方式。“這是一個體制上的變革。貧困學生貸不到款的現象將不再出現。”

4月16日,北京新時代致公教育研究院院長周鴻陵並不認為新方案是體制上的根本變革。他認為,從目前掌握的情況看,教育改革還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還沒有形成一個系統的改革。

在周鴻陵看來,要徹底解決助學貸款問題,最好的辦法有三種:首先,國家應建立擔保基金會,基金會的資金來源一方面是財政撥款,另一方面是社會捐贈,銀行所承擔的風險應轉嫁給基金會。其次,國家應建立專門的政策性銀行,因為從本質上看,國家助學貸款是一種政策性金融貸款,更應該由一家政策性銀行來承擔此項業務,而不是推給正處於改革關鍵時期的商業銀行。第三,應開放銀行市場,讓市場自發形成一個針對小額貸款的銀行。

民間力量 有待激活

政府應該鼓勵社會資本投入來培養人才。

“培養人才不應是政府獨自包辦的事情,而是全社會的需求。既然是全社會的事情,政府就應該鼓勵社會資本投入來培養人才。”周鴻陵認為,發動社會力量才是教育改革真正的方向。

“在政府和公民之間,還應該存在一些仲介組織,這些仲介組織將承擔著大量的社會性事務。”周鴻陵説,“就教育投入來説,民間有巨大的資本市場。”

4月14日,中國扶貧基金會新長城———特困大學生自強項目一位不願具名的負責人提供的材料顯示,新長城———特困大學生自強項目于2002年9月1日正式啟動,截至2003年年底,項目累計籌集協議資金1500萬元,實際到賬1000萬餘元,自助學生4025名,項目簽約高校168所,另有撥款高校180所。

“目前,項目組又收到了2600多萬元捐贈,還可資助很多學生。”這位項目負責人説。

核心提示

截至今年3月20日,中國政法大學745名進入還款期的貸款畢業生中,有190人未按時足額還貸,違約率26%。這個比率超過中國人民銀行有關文件規定的警戒線,工商銀行北京新街口支行就此中止與整個學校的助學貸款業務。此舉令眾多貧困學生處境艱難。

有銀行人士稱,助學貸款政策所依賴的個人信用登記制度至今未有實質進展,一位欠貸者亦坦言産生投機心理。來自教育部的消息顯示,新的助學貸款實施方案將於今年5月出臺,貸款額度將有所減少,不足部分由國家財政和學校直接補貼。

《新京報》2004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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