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新流動文盲 外來學齡兒童就學何時不再難

每天上學和放學的時候,在廣州名校廣雅中學的門口,學生們常常看見一個十五六歲的外省女孩在校門前流連,衣衫臟舊的她與穿著整齊校服的在校學生形成了鮮明的對比。記者從學校門衛那裏了解到,她跟進城打工的父親已經在學校附近撿了兩年破爛,廣雅對她來説是個可望而不可及的夢。

外來學齡兒童就學需求逐年遞增

今年有關部門統計調查發現,廣東的外來流動人口接近4000萬,主要集中在經濟發達的珠三角城鎮,而估計應該接受教育的外來學齡兒童約有130萬,並且呈逐年上升趨勢。其中廣州流動人口子女約有10萬;東莞去年就比前年猛增五成,在中小學就讀的流動人口子女達到15萬人;深圳更多達33萬人,比上年增加7萬。這部分人口的急劇增長,令公辦學校不堪重負,廣東有政協委員警告:長此下去,珠三角將出現新一代流動文盲。

外來工面對的是兩難的選擇:要麼狠下心把孩子扔在老家;要麼把孩子接到城市,風險是面臨失學。公辦學校雖然學費不高,但對外來人口子女一般要收高額借讀費,再加上校服費、書本費等費用,每年至少也要數千元,學校往往還要求幾年的費用一次交清,這令收入本來就不高的外來人口家庭更是望而卻步。

廣東一公辦學校校長接受記者採訪時説,儘管國務院在《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決定》中要求,流動人口子女教育要“以流入地區政府管理為主,以全日制公辦中小學為主”,但流動人口子女要全部獲得進入公立學校學習的機會還是很難的。一個是公立學校的教育資源本身有限,難以容納外來子弟讀書;另一個主要原因在於我國基礎教育由縣、鄉財政管理的教育體制。由於義務教育階段的經費主要由地方政府負擔,流動兒童因為沒有流入地的戶口,所以無法享受由流入地政府財政負擔的教育經費。近年來流動兒童佔學校生源的比重不斷上升,學校辦學資源有限,如果不向他們加收借讀費,學校將面對巨大的財政壓力,於是,“捐資助學款”、“共建費”等費用也就“順理成章”。

外來人員子弟學校應運而生

外來人員子女讀書問題幾年前就得到了廣東各級教育部門的重視,各地通過新增學位,新建、擴建學校等方法努力解決外來人員子女讀書難的問題,針對外來工子弟的民辦學校也紛紛涌現。

在廣州,據有關人士估計,目前全市300多萬流動人口中,最保守的估計也有4萬多名適齡兒童,自1996年以來,外來工子弟學校已經達到103所,在校學生3萬多人。因為生源多,廣州的一些外來工子弟學校招生異常火爆。廣州海珠區海珠學校是一所比較成功的外來工子弟學校,他們現在在校學生已有3000余人。一些先辦且辦學品質相對好一點的學校招生規模在短短幾年中更是連翻幾番,許多學校建校時只有二三百名學生,現在達到了1000多人。

廣州海珠區海珠學校校長黃錦炎表示,私人辦外來工子弟學校不要國家一分錢,但解決了相當一部分外來人員子女的入學問題,對這些未來的勞動力進行了起碼的啟蒙教育;同時,這些學校辦學的靈活體制、週到的服務也給公立學校以啟發,使公立學校反思,從而有利於公辦學校教育體制、教育觀念的改革,無形中促進了良性競爭和教育的發展。

“窩棚”學校該取締還是該幫扶

為了摸清廣東民辦教育的情況,廣東省教育廳於今年9月初完成了一份關於全省各類民辦學校的全面調研,發現一些辦學者過分注重經濟利益,忽視辦學條件和教育品質,粵東、粵西、粵北山區農村的民辦學校師資素質不高,成為新的“薄弱”學校。有些外來工子弟學校投入不足,條件有限,成了名副其實的“窩棚”學校。

有辦學者説,政府要求民辦學校有良好的軟硬體,卻不讓他們享受到國家和省的各種優惠政策。無奈之下,許多民辦學校成了無牌“黑戶”,而其中外來工子弟學校佔了絕大多數。

面對這些可能會對社會造成負面影響的“窩棚”學校,教育部門的解決方法是勒令停學,一律取締。這些學校只好和政府部門打起了“遊擊戰”。一位外來工子弟學校的校長認為:“在不解決公立學校收費高問題、不開放體制渠道的情況下取締外來工子弟學校,等於是將這些孩子推向失學!”

對從事民辦教育的人士來説,9月1日是一個值得記住的日子———醞釀了5年多的《民辦教育促進法》正式實施。圍繞貫徹實施《民辦教育促進法》,廣東教育主管部門準備建立和完善民辦學校依法自主辦學的運作機制,形成民辦學校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內部環境。同時,對民辦教育發展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制度進行清理,凡是與《民辦教育促進法》不相符的,或廢止或修改。這對民辦教育投資是一個極大的鼓勵,更為那些為子女讀書難操心的外來打工者帶來了更多的希望。

有專家認為,從長遠角度來看,為外來人口子女提供義務教育的機會,屬於促進農村流動人口實現城市化的一條重要路徑,也有利於體現九年制義務教育的嚴肅性和社會主義制度的公平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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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委、省政府日前公佈實施的《十項民心工程》的第六項“外來員工合法權益保護工程”中明確指出,要“關心外來員工子女入學、入托等問題。各級教育部門,各類中小學校、幼兒園,要積極創造條件,努力滿足外來員工子女受教育的需求”,責成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省司法廳、省法院、省總工會、團省委、省婦聯、省教育廳負責制定方案並組織實施。 本報記者冒浩文實習生胥志偉

《人民日報 . 華南新聞》 2003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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