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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所“211工程”高校名單

    已經國家計委批復立項的“211工程”國家重點建設高等學校共99所,後調整合併8所,目前實為91所,在這些高等學校中,教育部所屬院校57所,中央部委所屬院校11所,省屬院校20所,軍事院校3所。具體學校名單如下:

    北京市(共19所):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清華大學、北方交通大學、北京工業大學、北京航空航太大學、北京理工大學、北京科技大學、北京化工大學、北京郵電大學、中國農業大學、北京林業大學、北京醫科大學(已併入北京大學)、北京中醫藥大學、北京師範大學、北京外國語大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中央民族大學、中央音樂學院

    上海市(共9所):上海交通大學、復旦大學、華東師範大學、上海外國語大學、東華大學、上海財經大學、上海醫科大學(已併入復旦大學)、同濟大學、華東理工大學

    天津市(共3所):南開大學、天津大學、天津醫科大學

    重慶市:重慶大學

    河北省:河北工業大學

    山西省:太原理工大學

    內蒙古:內蒙古大學

    遼寧省(共4所):大連理工大學、東北大學、遼寧大學、大連海事大學

    吉林省(共4所):吉林大學、東北師範大學、吉林工業大學(已併入吉林大學)、延邊大學

    黑龍江(共3所):哈爾濱工業大學、哈爾濱工程大學、東北農業大學

    江蘇省(共11所):南京大學、東南大學、蘇州大學、南京師範大學、中國礦業大學、中國藥科大學、河海大學、南京航空航太大學、江南大學(原名無錫輕工大學)、南京農業大學、南京理工大學

    浙江省:浙江大學

    安徽省(共2所):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安徽大學

    福建省(共2所):廈門大學、福州大學

    江西省:南昌大學

    山東省(共4所):山東大學、山東工業大學(已併入山東大學)、青島海洋大學、石油大學

    河南省:鄭州大學

    湖北省(共6所):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原華中理工大學)、中國地質大學、武漢水利水電大學(已併入武漢大學)、武漢理工大學(原武漢工業大學)、武漢測繪科技大學(已併入武漢大學)

    湖南省(共3所):湖南大學、中南大學(原中南工業大學)、湖南師範大學

    廣東省(共4所):中山大學、暨南大學、華南理工大學、華南師範大學

    廣西省:廣西大學

      四川省(共6所):四川大學、西南交通大學、電子科技大學、四川農業大學、華西醫科大學(已併入四川大學)、西南財經大學

    雲南省:雲南大學

    陜西省(共5所):西北大學、西安交通大學、西北工業大學、西安電子科技大學、西安公路交通大學(已併入長安大學)

    甘肅省:蘭州大學

    新疆:新疆大學

    軍事系統(共3所):第二軍醫大學、第四軍醫大學、國防科技大學

    ◆附:

    “211工程”作為“九五”期間國家重點建設項目之一,是國家惟一的教育重點建設項目,也是建國以來直接投資最大的教育項目。其根本目的就是要為中國21世紀的發展培養、積聚各行各業所需的高素質骨幹人才和解決經濟建設及社會發展中的重大科技問題,並使中國高等教育在世界上佔有一席之地,使若干所高等學校和部分重點學科進入世界先進水準的行列,成為世界一流。

    “211工程”是為實施科教興國戰略,迎接世界新技術革命的挑戰而實施的。該建設項目的醞釀提出、策劃設計、實施建設,都是在黨中央、國務院的關懷下,在中央領導的直接指導下進行的。預計從1996年至2002年計劃資金和配套資金共183.69億元,其中用於重點學科建設63.88億元,基礎設施建設10.06億元,公共服務體系建設中,中國教育科研電腦網和高等教育文獻保障體系兩項安排中央專項資金1億元。

    

    《中國教育報》2001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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