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出臺高校畢業生就業新舉措 取消入戶限制

     記者從昨天在廣州召開的2003年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會議上獲悉,針對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的深化大學生就業制度改革的意見,廣東省將在大學生就業制度上出臺一系列新的舉措:將成立以省政府主管副省長牽頭的高校畢業生就業領導小組,完善畢業生就業市場,取消兩個限制(即取消大學生城市入戶的指標卡限制、取消城市增容費的收取),具體措施將在一週內出臺。

    教育部副部長袁貴仁昨天在會上指出,我國第三産業的飛速發展和非國有經濟的大量躍起,都提供了大量接收崗位,如能進一步打通就業渠道,高校畢業生的就業空間還是很大的。對高校而言,要把就業率作為衡量大學水準的重要指標之一,也是社會了解大學辦學情況的重要參考之一,因此將堅持完善畢業生就業率公佈制度。

    他表示,雖然目前沒有硬性規定高校在招生章程中把本校本專業在本地的就業狀況寫進去,但是他希望將來高校能做到。同時對高校的招生計劃,政府也要作適當干預,把畢業生的就業狀況作為其制定招生規劃時考慮的必要因素之一,以促使高校更自覺調整其學科專業設置。

    □相關介紹

    廣東省加大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改革措施

    1.將於近期內成立以省人民政府主管副省長牽頭,各有關廳局領導參加的“廣東省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領導小組”機構組織,該組織將在協調、統籌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上發揮積極作用,辦公地點設在廣東省教育廳內。

    2.由省政府出面統一建立以高校為基礎的畢業生就業市場,規定所有面向應屆高校畢業生的分科類招聘會、分行業招聘會、學校自辦的小型招聘會等都應在高校內舉辦,全省各地、各有關單位和部門舉辦涉及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招聘活動必須提前60天向省教育廳提出書面申請,經廣東省教育廳和省公安廳批准後方可舉辦。徹底改變以往社會上以營利為目的多頭舉辦畢業生招聘會的混亂局面,使就業市場更加規範高效,真正做到為學生服務。

    3.取消兩個限制。一是取消大學生城市入戶的指標卡限制,規定大學生畢業後只要憑報到證、協議書、用人單位接收函就可以辦理入戶手續。二是在全省範圍內取消城市增容費的收取。

    4.鼓勵和扶持畢業生自主創業,並在稅收、資金扶持、小額貸款等各方面給予政策上的優惠。

    《資訊時報》200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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