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學生懷孕被開除續:學生狀告母校索賠百萬

     去年11月20日,本報以《偷嘗禁果引來麻煩》為題,報道了西南某學院兩名大學生因早戀導致懷孕而被學校開除一事。近日,兩名學生以“定性錯誤、于法無據”為由,將母校西南某學院告上法庭,要求學校撤消做出的勒令退學的行政處分決定,並以侵犯隱私權、名譽權為由要求學校賠償損失100萬元。重慶市南岸區人民法院已正式立案審理此案。

    昨天下午,記者致電南岸法院。法院的同志説,去年11月24日,兩名學生就向法院遞交了行政起訴書和民事賠償訴狀。在此後的一個多月裏,法院做了大量的協調工作,希望該事件能夠和解,避免訴訟。去年12月25日,在法院的主持下,學生和校方進行了面談。

    對於調解的情況,兩名學生的代理律師説,雙方在法院的調解下達成如下意向:1.可不在媒體上聲明,但須在網上致歉;2.接受留校察看處分,使孩子繼續學習完成學業;3.放棄訴訟。然而,調解的第二天下午,兩名學生的家長接到法院通知,轉達了學校最後的條件:1.學生學位不可能授予;2.學生可以不在報紙上聲明,但家長必須在兩家全國性主要媒體上(其中有北青報)聲明致歉;3.致歉必須明確承認孩子的行為是不正當的性行為,學校的處分是正確的。至此,調解最終失敗。

    去年12月31日,重慶市南岸區人民法院的立案通知書送達給了被告,同時送達了法院關於暫停執行學院344號勒令退學處分決定的司法建議書。記者致電西南某學院要求採訪時遭到對方的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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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靜與李軍是西南某學院大學二年級的學生,兩人相戀一年多。去年暑假期間,二人外出旅遊時同住了一晚,發生了性關係。去年10月1日,張靜突感腹痛,便到校醫院看病,被診斷為宮外孕,旋即自費住進了地方醫院並施行了手術。10月15日,張靜手術剛剛出院,即被通知要寫檢查交待發生性行為的時間、地點、次數、對象等,並承認自己犯有“品質惡劣、道德敗壞”,發生“不正當性行為”的錯誤。兩個學生不同意學校的這種説法。10月30日,學校以學生對錯誤“認識不到位”、“狡辯”為由,將二人處以勒令退學處分。然而,二人卻不服學校的處理決定,準備將母校西南某學院告上法院。

    《北京青年報》200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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