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部署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 

    為進一步做好擴招後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日前,教育部、公安部、人事部、勞動保障部聯合發出通知,作出部署。

    通知指出,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涉及千家萬戶,關係到人民群眾的切實利益,關係到國家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進一步提高認識,加強對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領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把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政府主管領導要定期深入基層調查研究,並想方設法幫助解決高校畢業生就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把本地區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作為考核領導幹部政績的重要內容。

    通知要求各地要進一步完善並嚴格執行就業準入制度。對國家規定實行就業準入的職業,從業者和初次就業者必須取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對新增加的就業崗位,要優先錄用符合相應資格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在國家政策規定範圍內,切實落實用人單位的用人自主權。省會及省會以下城市要取消進人指標、戶口指標等限制,以利於高校畢業生就業。取消限制高校畢業生包括專科(高職)畢業生合理流動的政策規定,允許高校畢業生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跨地(市)就業。

    通知對調整高校學科專業和人才培養結構也提出了明確要求,對社會需求不大、畢業生就業率過低的地方、高校、專業,要根據情況減少招生數量,減少相應教育經費投入,甚者停止招生。同時,要將畢業生就業率作為高校評估的一項重要指標。國務院有關部門將定期公佈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畢業生的就業率和就業情況。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和各高校要儘快建立並完善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機構,在場地、經費、人員等方面給予充分保證。高校要按一定的師生比配備專職的工作人員,以適應數量迅速增加的高校畢業生的就業工作需要。要從學生交納的學費中提取一定比例用於畢業生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同時,要充分發揮現有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市場、人才市場和勞動力市場的作用,逐步建立並完善高校畢業生社會服務體系。

    據教育部有關人士介紹,《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等部門關於進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有關問題意見的通知》下發後,不少地方認真貫徹落實《通知》精神,結合本地實際制定了相應的實施細則和配套措施。但是,一些地方對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重視程度不高,貫徹落實《通知》精神的力度不大,解決困難的辦法不多。目前還有相當部分高校畢業生沒有就業。從總體上看,一方面,目前高校畢業生還不能滿足各行各業對各類高素質人員的需要;另一方面,由於在用人機制、供需結構、擇業觀念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部分高校畢業生就業存在結構性困難。2003年全國高校畢業生將有212萬人,比2002年增加67萬人。

    中國網200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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