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明娟:"我要上課" 尊重"大眼睛"上課的權利

     “大眼睛女孩”蘇明娟為社會活動所累,發出了“我要上課”的請求。

    報載,大學新生蘇明娟近日到某市參與《志願者之歌》節目演出,結束後就要返校上課。有關單位希望她再多留一天,蘇明娟禮貌地回答:“不行,我要上課。”但經不住多方包括帶隊領導勸解,不得不又多待了兩天。據悉,自蘇明娟上中學後,由於各種活動紛擾而影響學習的現象就不斷出現,還發生過因其不參與某些活動而招致非議的情形。

    以一雙渴求知識的大眼睛而成為希望工程形象代表的蘇明娟,11年來受到了社會各界的關愛,從一個貧困大別山區的苦孩子成長為大學生。當然,她同時也獲得了眾多的榮譽,被中國青基會授予“全國希望之星”稱號,擔任安徽希望工程辦公室“春雨行動”的形象大使等。其間,蘇明娟也成了各方關注的新聞人物,所以許多地方請她演講,許多場合要她出席,許多活動要她參加。

    作為在公眾關愛下長大的蘇明娟來説,用適當的方式回報社會,盡一己之力為公益事業服務,當在情理之中。但人的精力畢竟有限,何況大學新生的課程安排滿滿的,而且統一教學,不可能為蘇明娟開小灶。所以過於頻繁的社會公益活動,勢必影響其上課求知。其實,以希望工程的宗旨,眾多關愛蘇明娟的人們,以及眾多的愛心付出,其本意正是為了讓像蘇明娟一樣的孩子免除貧窮的困擾,能有一張讀書的課桌,自由地成長,將來成為祖國的棟樑之才。正因為如此,我們更應該為她或他們創造一個安心求學的社會環境,盡力減輕其過重的社會活動負擔。

    據了解,安徽大學為保證蘇明娟正常上課,對她的社會公益活動進行了嚴格的控制。但是僅有校方的努力是不夠的,還需要社會各界的理解和支援,尤其需要各級領導及職能部門的理解和支援,盡力減少那些頻繁乃至不必要的社會活動,使其“我要上課”的願望得以實現。正如有人説的:對蘇明娟這樣的孩子,學習的機會本就來之不易,更應珍惜。其實,不獨蘇明娟一人,努力減輕先進模範人物過重的社會負擔,當是大家的共同責任。

    《中國青年報》 2002年11月04日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電子郵件: webmaster @ china.org.cn 電話: 86-10-6832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