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高校學籍管理規定:大齡女大學生可請産假

    據貴州省教育廳學生處透露,貴州省日前出臺《貴州省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學籍管理有關問題的暫行規定》。

    據報道,根據高考取消年齡限制這一新政策,《暫行規定》允許學生分階段完成學業,其中女生達到晚婚年齡結婚後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生育的可以分階段完成學業。

    《暫行規定》要求:對學生作出勒令退學、開除學籍的處分,須由學校校務委員會(或校長辦公會)討論決定,處理結果報省教育廳備案;學生對學校的處理不服,可在30天內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訴。學校有責任對學生提出的申訴進行復查,並在接到申訴後30天內向申訴人作出復查結論。(王卉)

    

    《貴州都市報》 2002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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