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竊同學10余萬 北京一女大學生被判刑3年

    北京某大學管理學院法學專業在校女大學生呂波因盜竊同室好友10.53萬元,近日被北京市昌平區法院以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5000元。

    據報道,今年4月27日16時許,在昌平區南環裏某小區租住的房間裏,呂波趁室內無人之機,竊得同室居住的同學冉某存有人民幣10.53萬元的存摺,並於4月30日,通過化某從銀行分四次將款全部取走。5月1日,呂波打電話告知冉某存摺是其所竊,並委託冉某 向公安機關報案。呂波向公安機關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並退回全部贓款。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呂波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竊取他人錢財,且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鋻於被告人自首,確有悔罪表現,並積極退贓及繳納罰金,依法予以減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李汝銀、錢曉惠、宋安明)

    

    《檢察日報》 200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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