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費留學仲介審批受理日期10月14日至25日  

    10月14日至25日,市教委將開始受理本市自費出國留學仲介服務資格的申請。此前,這項工作曾暫停兩年。

    記者昨天從市教委獲悉,受理期間,凡符合教育部、公安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9年頒布的《自費出國留學仲介服務管理規定》和《自費出國留學仲介服務管理規定實施細則》以及市教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1999年頒布的《北京市自費出國留學仲介服務管理辦法(試行)》條件的教育機構或教育服務機構,都可提出申請。

    據市教委對外合作與交流處處長丁紅宇介紹,今後3年內,市教委將每年一次定期受理自費出國留學仲介服務資格申請,並成立行業協會,以打擊非法仲介機構。

    此次受理合格者的名單將於明年發佈,申請材料要求可查詢《首都之窗》(www.beijing.gov.cn)網站。

    《北京晨報》 200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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