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0多所高校在管理體制改革中被撤銷  

    在過去的8年中,我國高等教育管理體制改革取得重大進展,其中改革涉及高校900多所,基本上扭轉了長期以來部門和地方條塊分割、重復辦學、教育資源浪費嚴重的局面,在合併中先後撤銷了330多所高等學校。

    我國原有的高等教育管理體制和佈局結構形成于20世紀50年代,與當時的高度集中計劃經濟體制相適應,其基本特徵就是條條辦學、塊塊辦學。這種體制也曾發揮了積極作用,但也造成了高校規模偏小、辦學品質和效益不高等弊端,使有限的教育資源不能得到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隨著市場經濟和科技的飛速發展,這種體制越來越不適應形勢需要。

    據了解,經過8年的持續努力,按照“共建、調整、合作、合併”的方針,對29所重點高校實行以中央為主、中央和地方共建的體制;在317所高校開展校際間合作辦學,形成227個辦學實體;先後將637所高校合併組建270所多科性和綜合性的高校。這項改革有利於學科的交叉綜合和資源的優化配置,同時理順了中央、地方以及高校間的關係,基本形成了中央和省級政府兩級管理、以省級政府管理為主的新管理體制。此舉為高等教育發展掃清了體制障礙,形成了一批學科齊全的高等學校,提高了大學的整體實力,為高等教育進一步發展創造了良好的體制環境。

    據介紹,下一階段高校管理體制改革將把更多的關注點投向大學內部管理上。

    新華社 2002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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