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校招保送生有新規定  

    市教育部門昨天透露,今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有新規定,2002年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均可招收保送生。符合保送生條件者,經所在中學推薦、招生學校審核同意,可免於參加高考,進入高校學習。

    根據規定,具有以下條件之一的高中畢業生,具有保送生資格:1、省級優秀學生;2、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中獲一等獎,以及獲得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的應屆高中畢業生。3、高中階段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全國中小學電腦製作活動中,獲得一、二等獎的應屆高中畢業生。4、高中階段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的應屆高中畢業生。5、華東師範大學二附中舉辦的“三年制高中理科實驗班”中的優秀應屆高中畢業生。6、上海外國語大學附中可向國內部分外語院校以及高校外語系推薦應屆高中畢業生,但是推薦比例不超過本校高中畢業生的20%。

    招收保送生的高校,負責對具有保送生資格的學生進行考查和資格審核,是否錄取,由高校決定。整個錄取工作將於6月20日以前結束,並在省市級媒體上公佈保送生名單。

    《新民晚報》2002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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