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專新生不遷戶口 河南戶籍制度四大突破  

    從4月5日起,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及中等專業學校計劃內錄取的本省新生,入學時不再遷移戶口。這是河南省戶籍管理制度重大改革的內容之一。

    據人民公安報報道,這次河南省大中城市戶籍管理制度實現了四項重大突破:

    突破了只有正式分配或批准調動的人才准予入戶的限制,規定大學生或中級職稱以上的人員,被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三資企業、股份制企業、私營企業正式聘用工作滿一年以上的,准予本人戶口遷入;

    突破了購買商品住宅或其他單元住宅達到一定面積才解決戶口的限制,允許擁有商品住宅或其他單元住宅並同時具有合法穩定職業或穩定生活來源的人員本人及直系親屬戶口遷入;

    突破了在城市投資、興辦企業只解決本人及其直系親屬戶口的限制,規定投資、興辦企業年利稅達到一定數額,可同時解決其經營或生産實體錄用的管理人員和技術骨幹的戶口遷入;

    突破了行政垂直管理單位人員異地調動,經地方人事、勞動部門批准才能入戶的限制,規定憑上一級人事主管部門批准的調動工作證明即准予遷入戶口。

    這次改革的措施還包括:

    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及中等專業學校計劃內錄取的本省新生,入學時一律不再辦理戶口遷移手續,屬農業戶口的,可按有關規定在戶口所在地辦理“農轉非”手續;

    被外省、市高校錄取的新生,辦理入學戶口遷移仍按以往有關規定執行,學校所在地城市不要求遷移戶口的,也可按有關規定在戶口所在地辦理“農轉非”手續;

    技工學校招收的學生,入學時不遷移戶口,農業戶口暫不辦理“農轉非”手續,學生畢業時憑有效證件再辦理戶口遷移或“農轉非”手續。(鄧志輝、劉燦)

    中國新聞網 2002年4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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