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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學貸款催收三檻:畢業流動 就業困難 信用意識
中國網 | 時間:2006 年3 月17 日 | 文章來源:北京晨報

核心提示:關注國家助學貸款拖欠

在3月7日的新聞發佈會上,教育部稱國家助學貸款嚴重違約的學生名單將在新聞媒體上公佈。教育部抽查顯示,20%的貸款畢業生不同程度存在還貸違約情形。不還貸的原因何在?近日記者調查了解到,就業困難、收入較低、資訊不全、信用意識較差等成為少數學生拖欠或者不還貸款的原因。

樣本{1} 履約型 欠債還錢 天經地義

●貸款者:任淩2002年中央民族大學中文系畢業,雜誌編輯

家裏的學費攢了電腦

任淩1998年從山東菏澤農村考入中央民族大學,家裏每年都要給他2500元學費外加3000多元的生活費,家庭承擔這些有些吃力。任淩告訴記者,大二時老師説可以申請助學貸款,當時他拿著家裏剛給的5000元錢有些猶豫。

“那時男生熱衷買電腦在宿舍打遊戲。我覺得有電腦之後自己能寫點東西投稿,可以為自己創收。於是我把這5000元錢拿到中關村攢了一台電腦,然後向學校申請了助學貸款。”他一共申請了3年的助學貸款,每年6千元,在合同裏約定畢業後按每季度還貸。

暫時失業有驚無險

像任淩這樣,拿家裏給的錢去買電腦等物件,而用助學貸款繳學費的學生不在少數。2002年大學畢業後,任淩找到一份某旅遊雜誌編輯的工作,雖然開始工作只有不到2000元的工資,每個季度900元助學貸款的還款仍然成為任淩首先要保留下來的款項。

但剛畢業的任淩一年以後就遭遇了暫時的失業。“失業的滋味太難受,在失業那幾個月裏,我連房租、吃飯都成了問題,還助學貸款更難了。”那個季度銀行給他打了電話,通知他抓緊時間把款還上,並且還善意地提醒了一句“如果沒有按照約定還款,有可能會在媒體上曝光,一定別忘了還款”。銀行的電話無疑給任淩更大的壓力,“欠債還錢天經地義,當時沒有別的選擇,只能期待自己儘快找到工作。”任淩很幸運,接到銀行電話一星期後,他接到另一個時尚雜誌的上班通知,上班後拿到第一份薪水3000元,任淩就把延遲的還款續了起來,經歷了還款風波,任淩感慨地説:“我感覺如果有工作,還款應該不成問題,而且大多數學生都不願意賴賬,但沒有工作往往就由不得自己了。”

在去年底,任淩已經還清了大學時期所有的助學貸款。

75%按期還款

任淩就讀的中央民族大學中文系那一屆一共有54名學生,其中有24名申請了助學貸款,佔總數的44%,並且都獲得了批准。現在,距離他們畢業的時間已將近4年。按照貸款合同規定,這些學生應該已經還完款或者正在還款。記者聯繫到這24名學生,有18名已經按期還清款,佔75%,其中2名大學生還採取了一次性提前還款的方式;有3名學生已經還了大部分,但因為就業和暫時生活問題等需要延遲還款時間;還有3名去了外地工作,始終未還款。

樣本{2} 逃避型 從未接到催款電話

●貸款者:孫林 2001年畢業于北京工商大學,北京某廣告公司供職

助學貸款申請容易

2001年畢業于北京工商大學的孫林是典型的北漂,雖然畢業沒幾年,孫林已經跳了無數次槽。

從湖北考到北京,進大學第一年孫林家就向親朋借了個遍才勉強湊足了學費,“當時申請助學貸款我也一頭霧水,填寫自己地址時我填錯了,把老家的縣名寫錯了,當時我還擔心不能申請下來,後來竟然批下來了,”孫林告訴記者,“當時還要填寫一個擔保人,我把班裏一個同學的名字寫了上去,大家都説擔保人不用承擔責任,只要填了就可以。”孫林向銀行一共申請了1萬2千元的助學貸款,按照合同約定,畢業後他每月應該還款300元。

“無人知道我曾貸款”

孫林最後跳到了北京某廣告公司。月薪4000元的待遇讓其他同學都很羨慕,但孫林並沒有想還助學貸款的想法。“我的檔案放在人才市場,而且工作性質非常自由,公司根本沒人知道我申請過助學貸款,更沒有人知道我沒還款,這一切似乎沒有人來監督和管理。”

孫林曾諮詢過一位老師助學貸款的問題,“當時那個老師一臉驚訝地説,你還申請過助學貸款啊?我也納悶,難道別人都不知道我申請過嗎?”隨後孫林詢問一些同學後認為,銀行會定期催未還款的人還錢,但他一次都沒接到銀行的催款電話,這更讓他覺得自己是僥倖逃脫了。

不會不了了之

某銀行從事助學貸款發放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助學貸款是僅憑個人信用而辦理的貸款,雖然在申請時需要提供兩個擔保人,但他們並不需要承擔連帶責任。因此,假如學生不能按時還貸,銀行只能向他本人追索。而大學生申請貸款時給銀行的聯繫地址基本上都是家庭地址,學生畢業後流動性很大,銀行很難按這個地址找到他們。因此,建議學生能夠及時將更換後的住址或者電話通知給銀行,以便及時溝通。該工作人員説,個別學生對不還貸款抱有僥倖心理,認為銀行會不了了之,但銀行最終會選擇訴訟來解決。希望大學生重視個人誠信,遇到特殊情況暫時沒有還款能力,也應該及時與銀行溝通,商量續簽還貸協議。

樣本{3} 觀望型 一年還不上一萬三

●貸款者:呂平 2005年北京某大學研究生畢業,現為基層公務員

4年期限變成1年

2002年從武漢大學畢業後,呂平又考上了北京某大學的研究生,但大學期間幫助他貼補學費和生活費的助學貸款則一直困擾著他。“按照合同要求,我必須在畢業後4年內還清1萬3千元,但研究生三年畢業後我的還款期限只有一年,一想到要在1年內還清1萬3千元,我肯定失眠。”

研究生畢業後,呂平到北京某基層做了一名公務員,唯一的收入是每月2500元的工資,他每月的支出清單基本是:水電100元,吃飯150元,交通150元,租房200元,生活用品200元,人情往來200元,寄給父母看病費用500元,給弟弟上學費用500元。一個月下來,他只能剩下幾百元。

有人不還 內心失衡

讓呂平心裏不服的是有幾個欠款的同學不但未還款,而且離開北京去了其他省工作,大家對他們的評價是“這筆債務就算黃了”。“我只有幾個月的還款期限了,對我來説確實負擔太重。”呂平告訴記者,“我還想等一等,如果銀行給我電話我就去還錢。但是還款也要建立在公平的前提下,如果部分人能逃脫,那還錢的人內心肯定不平衡。”

“這時如果可以不還或者延遲還,我當然有這種想法,但對名譽的愛惜和誠信觀念讓我決定要還。”呂平説。

規則應該靈活些

一專家認為,助學貸款的還款方式是否可以再靈活些,考慮學生畢業後還款能力,還貸期限是否可以再長些,錯過其創業期;學生繼續讀研可以將還款起始日順延至研究生畢業時。但無論採取何種措施,都應當有理性。“學生是我們未來的期望,應當給予更多關心;貧窮不是罪惡,我們應當給予更多的同情。誠信只能在善良、寬容的社會氛圍中才能實現。”這位專家説。

銀行·苦惱

管理和催收成本非常大

曾經辦理過助學貸款的北京某銀行工作人員張先生説,相比房貸和車貸等擔保貸款,助學貸款是信用貸款,它的風險大,不可預測因素較多,特別是在貸後管理、催收等方面,銀行要付出較大成本。

“助學貸款追討起來不僅麻煩,還特別不值。大學生畢業後分到全國各地,有的還出了國。而他們當初留的地址多是農村老家,部分學生甚至還填寫了錯誤的地址。如果去老家找人,追討一筆幾千元貸款,來回花的路費都不止這個數。”張先生説,按照他們銀行與學生的貸款合同規定,學生畢業後的兩年內只還利息,每月1日將錢匯到銀行,銀行會自動扣除。如果學生沒有按時匯錢,他們一般會打電話或者寄信催收。過了兩年在貸款期限內,需還清本金和利息。假如借款到期後又沒有續簽合同,銀行會在快滿兩年的時候採取訴訟。“超過了兩年的訴訟時效,就等於放棄了訴權。可起訴又往往找不到被告,銀行不知道要打多少個電話。”

影響和人才銀行更看重

雖然追討過程辛苦,而且沒有什麼成效,但銀行還是十分看重和高校的合作。一位銀行人員告訴記者説,學生畢業後的變化是最大的,他們在發放貸款的時候很清楚學生畢業後會不知去向,但是考慮其他因素,比如想通過與高校的合作擴大自身的影響,或者銀行想吸納高校的人才,所以只好“閉著眼睛做”。由此産生的損失則從銀行的營利中沖掉。

另有一位工作人員直言不諱地説,現在各銀行業務競爭比較激烈,假如銀行能從這所學校拿到其他結算業務,即便國家助學貸款欠款率高,他們也會考慮發放,畢竟銀行更看中那些大業務。

曝光·態度

銀行:曝光加大違約成本

記者了解到,根據有關規定,對沒有按照協議約定歸還國家助學貸款的學生,經辦銀行應對違約貸款金額計收罰息,並將其違約行為載入金融機構徵信系統,金融機構不再為其辦理新的貸款和其他授信業務;連續拖欠貸款超過一年且不與經辦銀行主動聯繫的借款學生,其姓名及公民身份證號碼、畢業學校、違約行為等將報送國家助學貸款管理中心,並在新聞媒體及全國高等學校畢業生學歷查詢系統網站公佈。在貸款學生與銀行簽訂的借款合同中,已經明確載有“當借款人發生嚴重違約時,同意將其有關資訊在新聞媒體公佈”的承諾。

接受記者採訪的銀行人員普遍認為,要杜絕大學生的欠貸行為,首先要加強對他們的誠信教育。另外,對不守誠信的大學生進行曝光,首先要建立在個人信用機制健全的前提下。“如果各大銀行之間能建有一種共用的個人信用記錄,一旦貸款學生出現還貸不良記錄後,銀行終止他們將來的房屋、汽車等相關貸款,大學生不會甘願冒這個風險。”

學生:曝光的前提是公平

記者在高校調查了解到,公平是大學生們認為還款的重要前提。“如果一部分學生被遺忘在還款計劃之外,而只有一部分人需要還款,他們中的確有暫時失業、經濟困難等問題,銀行應該採取更多的方式,比如延期還款等,如果用簡單的曝光將大學生的名譽一下抹掉,對他們來説不人道,而且另一部分不還款人可以逃逸,對大家來説也不公平。”

專家:制度建設才是根本

社會學家鄭也夫認為,曝光等只是一種暫時的形式,並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加強基礎制度建設才是問題根本,“在美國,一個信用記錄可以追隨人一輩子,永遠無法甩掉,現在應該借鑒國外的經驗,因為沒有人不在乎名譽,我們要建立一個完善的體制來把這些因素融合起來。”(記者 周萍 顏斐)

(本文3位貸款者均用化名)

連結·數字

合同金額累計審批172.7億

1999年,國家助學貸款制度先在北京、上海、天津、重慶、武漢、瀋陽、西安、南京八個城市進行了試點,2000年9月1日起,在全國範圍內全面推行。三年後,國家助學貸款進入首批還款高峰期。然而,大學生的還貸情況卻不容樂觀。由於當時全國借款學生平均違約率超過20%,少數高校違約率甚至高達50%以上,2004年,國家助學貸款突然被銀行大面積停貸。銀行叫停的依據是中國人民銀行的相關文件,如果違約率達到20%,銀行有權停止貸款。

截至2005年12月底,全國累計已審批國家助學貸款學生206.8萬人,累計已審批合同金額172.7億元。

連結·官司

大學生欠貸法庭上缺席

近來,大學生拖欠助學貸款被銀行推上被告席的事情頻頻發生。日前,北京銀行八里莊支行將21名畢業大學生告上法庭。銀行方面稱, 21名借款人原來分別為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和北京第二外國語大學的學生,均來自安徽、內蒙古兩省區的農村,現已畢業且下落不明。銀行總共向他們發放了共計21萬餘元的信用貸款,貸款本金為6000元至12000元不等。而不久前,北京建築工程學院4名學生也拖欠“助學貸款”被北京銀行推上被告席。

不久前,在西城法院開庭審理的一起拖欠助學貸款案件中,作為被告的大學生並沒有出現在法庭上,只有學校的代理人坐在原告席上。一名審理過多起拖欠助學貸款的法官介紹説,像這樣銀行方面唱“獨角戲”的情景在法庭上比較常見,因為銀行提供的學生地址都是原籍住址,大多數都在外地。法院只能通過司法專郵送達傳票及訴訟材料,如果被告學生不來,只能缺席審理。

連結·曝光

上海一高校公示200位欠貸者

上海某高校近日在學工部網站公佈了一批逾期未還助學貸款的畢業生的名單,上面披露了學生的姓名、身份證號碼及其他資訊,催促他們儘快去銀行還款。而記者了解到,的確有不少畢業生並非惡意拖欠,之所以遲遲未歸還貸款,與他們現在的工作情況不盡如人意有很大關係。

在該校網站上,記者可以看到一張公示名單,上面清楚地寫明瞭學生姓名、身份證號碼、學生證號碼、拖欠款額、在校期間所在學院等。“總共有200多位學生,都已經畢業了,有人欠款都快三年了。”該校負責學生貸款的老師説,“按理説,學生畢業後就與學校脫離關係了,學校沒義務幫銀行向學生催錢,可是出於道義上的責任,再加上銀行向學生提起訴訟也會影響學校名譽,所以學校最後還是參與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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