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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代表會診教育“五症”問題[兩會教育]
中國網 | 時間:2006 年3 月13 日 | 文章來源:南京日報

收費高、收費貴;重主課、偏“副業”……針對老百姓關注的教育問題,江蘇的全國人大代表們紛紛提出了自己的觀點和建議,為教育問題把脈。

教學內容:還副課一個“公道”

【症狀一】初中要應對中考,高中要應對高考。

從應試出發,學校課程設置成了考什麼課就上什麼課,幾門主課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和化學像“五朵金花”,其他則視為副課,一律讓路;自習時間被主課一一瓜分佔用,甚至連週末節假日也不輕易放過,活動課僅為點綴,長期偏課、課業負擔過重的現象非常普遍。

【藥方】嚴以新代表(河海大學副校長):我建議,各類學校在推行素質教育的同時,應當注重教育體制改革,並以中、小學生的身心健康作為衡量指標。“十一五”規劃應當明確教育投入的硬性指標,並納入考核範圍。對於有條件的城市,可以實行獨立命題和自主招生。設想一下,目前南京的素質教育還是走在全國前列的,如果南京能夠像其他大城市一樣享受到這一政策,那麼,南京中小學校的素質教育就可以放開手腳推行。

錢紅菱代表(無錫市大橋實驗中學英語高級教師):我是一名外語教師,比較了解中學情況。我認為,這種只圖眼前,不顧未來的課程設置方式非常不足取。建議儘快實現學校課程設置的立法規範,適當調整課程結構,增加音、體、美、史、地、生等“副課”及軍事、勞動、參觀訪問等活動課時,為中學生打好全面發展的基礎。“兩會”前夕,備受關注的《義務教育法》修訂草案提請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其中涉及課程設置問題,規定“不得違反課程設置方案增加或者刪減課程”。可見,這個問題已經引起領導層的重視,並即將納入法治軌道。不過我注意到,目前對課程設置的規定還僅限于義務教育階段,即小學與初中階段,並沒有包括高中階段,這不能不説是一個遺憾。

張湘寧代表(江蘇省農藥研究所所長):從深層次看,現在教育發展中所出現的諸多問題,並不完全是經費的問題,而是教育方向問題。我認為,政府要採取得力措施,從體制和機制上解決目前普遍存在的重應試教育、輕素質教育的問題。

高等教育:應把大學生培養成理論、實踐的多面手

【症狀二】近幾年,不少企業都引進了博士生、博士後。但經過一段時間的崗位實踐後卻發現,相當一部分高學歷人才都存在所學專業與所從事工作嚴重脫節的現象,動手能力也不行,學歷越高往往表現越明顯。

【藥方】朱家壁代表(中國藥科大學藥物製劑研究所所長):“十一五”規劃對高等教育提出了新要求,要實現由量到質的躍升。藥科大學目前走的培養道路就是由傳統的注重理論水準轉向既注重理論,也注重提高在生産、研發一線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藥品研製過程比較複雜,要從實驗室試製階段到中間試驗放大再到大規模生産。工藝技術、處方調整等各個環節可能出現各種各樣的問題,因此,在大學生的培養過程中,學校要求他們在理論學習的同時,主動下到工廠車間,帶著任務解決問題。

我認為,“十一五”發展中,教育要為國民經濟、社會發展解決基本問題,把大學生培養成理論、實踐的多面手。

教育投入:義務教育投入實行問責制

【症狀三】目前,全國各地義務教育事業的發展並不全部依靠政府投入,而是所謂的給政策,即産業化,名校辦民校的現象越來越普遍,收費也越來越高,老百姓普遍反映強烈。

【藥方】樓文英(江蘇省姜堰市實驗小學副校長):建議人大對義務教育的投入採用問責手段,促進落實,各級政府在義務教育方面切實擔當起應負的責任。對完不成義務教育投入任務的,可從兩個方面進行問責。首先是對相關政府部門及其下屬進行集體問責。再有,就是對相關政府官員進行個人問責,包括行政問責和法律問責,運用法律手段促進權力政府向責任政府、政府財政向公共財政轉型。

教學改革:教學也要自主創新

【症狀四】現行教學方式是課堂上滿堂灌、大學階段也是填鴨式;學生忙於應付作業,尤其是高三學生,整天應付各類考試,學生自由支配的時間與恢復高考初期相比明顯變少,學校基本不重視對學生自學方式的引導和自學能力的培養,導致學生自學能力的下降,創新意識缺乏。

【藥方】潘一樂代表(鎮江市政協副主席、江蘇科技大學教授)等:自主創新需要高素質人才,良好的自學能力是創新的前提和基礎。我們認為,構建創新型社會必須重視獨立閱讀、獨立思考、靈活運用知識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以及創造性思維和開拓創新等自學能力的培養。建議有條件的高級中學,在第三年可開設大學預科課程,通過考核,大學承認學分,也可作為高考錄取的參考條件;各級升學考試命題要配有學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解決問題的題目,而不是解題熟練程度;要區分出考生基礎知識的掌握和融會貫通、綜合運用所學知識解決問題的素質和能力。

藝術教育:不能片面追求經濟效益

【症狀五】越來越火的藝術考級正淪為一些機構、個人不正當牟利的渠道。蘇北某市僅器樂考級就有八家機構介入,承辦考級的個體老闆不擇手段拉攏指導老師,甚至給考級機構交錢換取證書。中央音樂學院、中國音樂學院、中國歌劇舞劇院及中國美院沒有充足的考官,卻將退休教師請出來,有的甚至不從事相應專業卻充當考官,無度的開放式考級嚴重擾亂考級秩序,在社會上造成不良的影響。

【藥方】蔣婉求(鹽城市魯迅藝術學校副校長,國家一級作曲):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社會藝術水準考級管理辦法》遇到了新情況、新問題。我認為應對《辦法》做相應修改。如藝術考級不得以經濟效益為考級目的,要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控制考級機構數量,1個地級市不得超過3家同類考級機構介入;藝術考級不應該過多地由個體戶來承辦;考級成績不與升學掛鉤;嚴格規範業餘藝術教學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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