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調低“燃油加價”幅度

    從2002年1月1日起,民航國內航線“燃油加價”票價上浮幅度將由現行的不得超過公佈票價的14%下調至8%。

    記者今天從中國民航總局獲悉,根據目前航空煤油價格變動的情況,國家計委近日發出通知,適當降低國內航線票價浮動幅度。據此,中國民航總局決定,從2002年1月1日起,將民航國內航線“燃油加價”票價上浮幅度由現行的不得超過公佈票價的14%下調至8%。國內各航線票價將據此進行調整。在此之前出票不再補退或補收票價差額。

    今年2月6日,民航國內航線“燃油加價”幅度由不得超過公佈票價的20%調整為不得超過公佈票價的14%。(張建平)

     新華社 200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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