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相“拆臺”怎麼辦?電信業定出“家法”

    最近,鐵通抱怨説他們與中國電信的網路互聯在河北省如泥牛入海;聯通抱怨説他們和中國移動公司簽訂互聯互通協議後,手機仍不能互發短信。明年,如果電信運營商再碰到這些頭痛事兒,可直接到資訊産業部告狀。

    資訊産業部日前發佈了《電信網間互聯爭議處理辦法》,並將於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屆時,各大電信商如果因技術、設施、時限、費用、通信品質等原因而發生互聯互通爭議,將由資訊産業部協調解決。

    據了解,如果兩家電信商在網間發生爭議,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資訊産業部申請協調;資訊産業部協調不成的,將在專家論證後做出行政決定;電信商對行政決定不服還可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如果當事方拒不執行行政決定,資訊産業部將依據《電信條例》給予5萬至50萬元處罰,情節嚴重的停業整頓。

    《北京晨報》 2001年1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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