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經貿部:終止對進口聚苯乙烯的反傾銷調查

    外經貿部將於12月6日發佈2001年第13號公告,決定自公告發佈之日起,終止對原産于南韓、日本和泰國的進口聚苯乙烯進行的反傾銷調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和反補貼條例》的規定,外經貿部于2001年2月9日發佈公告,決定對原産于南韓、日本和泰國的進口聚苯乙烯進行反傾銷調查。外經貿部對上述被調查國家的有關生産商和出口商是否存在傾銷及傾銷幅度進行了調查,國家經貿委對我國國內聚苯乙烯産業所受到的損害進行了調查。經過調查,外經貿部初步裁定來自上述國家的被調查産品存在一定程度的傾銷,國家經貿委初步裁定被調查産品未對中國聚苯乙烯産業造成實質損害。

    鋻於來自上述三國的被調查産品對國內相關産業未造成實質損害,外經貿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和反補貼條例》的規定,決定終止本案的調查。

    《人民日報》 2001年1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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