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經貿部:構建統一貿易管理制度勢在必行

    加入WTO後,我國要建立統一的貿易管理制度,“政出多門”、“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特區享有特殊政策”的貿易管理體系和以所有制為基礎制定法律的時代將宣告結束。

    外經貿部條約法規司司長張玉卿日前指出,根據我國加入WTO的有關協議,在法律制度方面,我們要建立統一的貿易管理制度。“統一”包括以下三個層面:一是中央各級政府不能“政出多門”;二是從上到下,從中央到地方也應統一,不能“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三是現有的各種特區(經濟特區、開發區、開放城市等)對外經貿、投資的政策法規都將與其他地方一致。整個貿易法律體系要統一到WTO規則、我國加入WTO的議定書、報告書、附表的精神上去。

    他強調稱,地方性的行政法規、行政行為必須遵守WTO的有關規則。以後,在法律法規以及政策的制定過程中,要特別注意“透明度”問題。行政裁決必須接受司法審查。他總結認為,過去那種以所有制為基礎,以內外有別為標準制定法律的時代將宣告結束。在法律面前,不僅人人平等,而且各種企業、所有制也要平等。

    《中國證券報》 2001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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