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荒”催逼 電價改革步伐加速前進

分時電價、階梯式電價、兩部制電價浮出水面

眼下,全國24個省市區相繼拉閘限電,電力供需形勢之嚴峻前所未有。電價改革——作為既可激勵電力投資,提高電力供給能力,又可以引導合理用電,抑制不合理電力需求的“調控杠桿”,已成為當前緩解供電緊張局面的現實選擇。“分時電價”、“階梯電價”、“兩部制電價”等一系列電價改革模式相繼浮現。中國電價體制改革的步伐明顯加快。

“分時電價”悄然登場

“老公,晚上9點鐘以後洗澡吧,省錢!”這是《經濟參考報》記者近日在江蘇南京市採訪時看到的一則宣傳峰谷分時電價政策的公益廣告。據了解,今夏南京市民洗澡、洗衣服都要等到21時之後。這是江蘇省實施居民峰谷分時電價改革後出現的新變化。

據測算,一台140升的電熱水器,如每天在低谷時使用,一天能節省電費約0.70元,全年可節支250元。江蘇省電力公司總經理助理、新聞發言人殷瓊告訴記者,她在家洗衣服也一定要等到21點以後。因為使用低谷電的意義不僅僅在於省錢,也是對目前嚴重短缺的電力資源合理配置的支援。

在江蘇省電力調度中心大螢幕上,《經濟參考報》記者目睹了6月26日至27日“江陰市用電曲線圖”:從26日晚9時至27日淩晨5時,江陰用電負荷曲線在高位運作,最高值達到110.5萬千瓦。 江蘇省電力公司總經理工作部主任張懷廉告訴記者,這個曲線圖表明,江陰市的工業企業大多選擇夜間開工,錯峰用電。他説:“我們推出的工業企業分時電價政策在這裡收到明顯成效。”

江蘇省電力公司提供的一份《峰谷分時電價表》顯示:“大工業企業用電:1-10KV的,每千瓦時高峰時段 0.802元、平時段0.481元、低谷時段0.160元;220KV及以上的,每千瓦時高峰時段0.727元、平時段0.436元、低谷時段0.145元……” 從這張表上可以看出,今年江蘇省工業企業用電峰谷電價比達到5:1。

據了解,早在5年前,江蘇省已開始悄悄探索“峰谷分時電價”改革,以緩解用電緊張局面。當時隨著缺電現象日益嚴重,特別是針對不同時段用電不均衡——白天電力嚴重短缺,夜間則出現“窩電”現象,江蘇省從1999年10月1日起,開始對機械、冶金、化工、醫藥、建材、紡織六大行業中受電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工業用戶及電熱鍋爐用電的電度電價實行峰谷分時電價。當時峰谷比例為3:1。

今年以來,江蘇省進一步加大了“分時電價”改革力度。一方面,針對企業用戶實施的峰谷價差拉大到5:1。另一方面,出臺了“居民峰谷電價改革方案”,把居民用電分為高峰、低谷兩個時段,8時至21時為峰時,21時至次日8時為谷時;電價由現行統一的每千瓦時0.52元調整為每千瓦時峰時0.55元、谷時0.30元;居民不承擔換裝的分時電能表成本費和施工費。

啟動價格杠桿,是調節市場盈缺的最佳選擇。“分時電價”作為應對當前缺電局面的市場化手段,正在被越來越多的地方所接受。據了解,在上海、河北、雲南等省市都已開始因地制宜地實施“分時電價政策”。

“階梯式電價”艱難浮出

“電荒”最嚴重的浙江省,近日推出了“階梯式電價”改革方案:凡一戶一表居民月用電量低於30千瓦時的不加價,仍執行現行每千瓦時0.53元的普通電價;家庭月用電量在30至150千瓦時之間部分,在現行電價的基礎上,每千瓦時加收0.03元;月用電量高於150千瓦時,在現有基礎上加價0.1元/千瓦時。但對尚未使用一戶一表的居民合表用戶,由於無法估算每一戶的實際耗用電量,故採用普加的辦法,即每千瓦時提高0.03元。對學校等執行居民生活用電價格的非居民用戶,擬每千瓦時提高0.04元。

浙江省電力公司有關負責人在回答《經濟參考報》記者提問時説,這份以“階梯式累進加價”為內容的電價改革方案,是根據國家發改委6月11日做出調整南方、華東、華中、華北4個區域電網電價方案之後制訂的。據了解,今年浙江缺電嚴峻形勢前所未有,30%的電需要從外省購入,由於燃煤提價等因素,外購電漲幅明顯,同時電網建設投資逐年加大,企業還本付息負擔沉重。電價矛盾已經無法在現行的銷售電價中予以解決。省電力公司希望通過適當提高用電價格,來有效地抑制消費,緩解電力緊張。

然而,讓電力公司始料不及的是,6月底在杭州市召開的“居民用電價格聽證會”上,這份“階梯式電價”改革方案遭到與會代表的猛烈抨擊。17名代表中,有超過一半的代表提出被認為是與調整電價“毫無關聯”的要求:調價可以,但先得對電力部門進行全面審計。

“看來許多人還沒有認識到電力緊缺的嚴峻形勢。”浙江省電力部門的一位同志對此評價説,一台家用空調,在夏天將溫度調高1攝氏度就可減少電耗7%至8%,而全省就能減少25萬千瓦以上的用電負荷,可以補上今年浙江省電力平均缺口的7%以上,但是這些數據還是沒有充分引起居民們的重視。這位同志認為,“階梯式電價”無疑可以進一步提高居民節約用電的意識,可是來自“居民用電價格聽證會”的聲音表明,“階梯式電價”要成為現實,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

“兩部制電價”謹慎破繭

以上所述,都是針對電網銷售端的電價改革。而對於源自電廠的上網電價的改革則可能更加複雜和艱難。目前我國上網電價有幾百種,而且都是有關政府部門制定的。上世紀80年代中期,為鼓勵集資辦電廠,我國實行了以“還本付息電價”為主的電價政策,極大促進了國內外投資者對電廠的投資熱情。但由於這種方式實質上等於國家承諾投資回報,導致許多電廠缺乏控製成本的動力,成為全國電價上升的主要原因。1998年“還本付息電價”被改革為“經營期電價”,即還貸期拉長為“經營期”——火電與水電分別為20年和30年,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電價上升。可這種以個別成本為基礎的定價方式顯然也不太合理。

在此背景下,頗受專家推崇的“兩部制電價”謹慎浮出水面。所謂“兩部制電價”,是指根據電廠的“固定成本”與“變動成本”分別作價,以“容量電價”來反映固定成本的補償,以“電量電價”反映變動成本的補償。前者由政府根據平均成本來制定,後者由市場競爭形成。政府根據電力供求狀況調整容量電價的系數:供大於求時,系數變小;供小于求時,系數增大,即缺電時多支付一些,反之則減少。政府以此保證電力投資者的預期收益和投資信心。

東北電監局負責人韓水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電話採訪時介紹説,國家發改委和電監會已于6月1日批准了“兩部制電價”模式在東北區域電力市場的實施方案和運營規則。6月19日,東北電力市場兩部制上網電價模擬運作開始啟動。這項改革的出發點是要在保護電廠投資者利益的前提下,全力推進電力市場化改革進程。

據了解,“兩部制電價”改革的步履並不輕鬆。“容量”和“電量”兩部分在電力市場交易中的份額多少決定了這項改革“市場化”含金量的大小。由政府決定的“容量電價”在一定程度上將引導電力長期投資,因此容量電價在電價結構中的比重成為電力投資者關注的重點;而由市場産生的電量電價則被認為是衡量此次電價體制改革力度大小的標誌,如果比重太小,便會與以“改革政府行政審批制度”為目標的電價改革方向相去甚遠。

“青山遮不住,畢竟東流去。”根據去年7月國務院發佈的《電價改革方案》,電價改革的基本思路已經確定:在穩步推進電力體制及電力市場改革的基礎上,建立清晰的、分環節的電價體系和相應的電價形成機制。據此,國家電監會副主席邵秉仁感言:“中國電力體制改革的核心是電價改革。電價改革決定著今後電力體制改革的實質進程。目前電價改革正按照‘小步走,不停步,堅決不走回頭路’的方針一步一步地進行著。”(李新民)

經濟參考報  2004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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