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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何時放下你的架子?

    一位長城借記卡用戶,異地取款時發現卡上的款不翼而飛,導致一家人因此差點陷入“斷炊”困境,在尋求此事解決的過程中,又經歷了一番此生難忘的遭遇。日前,他憤然向記者投訴。

    被氣壞了的龍先生

    來自湖南的龍先生顯然是氣壞了!8月14日下午快下班時,他打來電話,10多分鐘後,人就急匆匆闖進了辦公室,把一份列印好的《投訴書》交給我。他説:我剛去了北海市消協,向他們也作了投訴。

     《投訴書》大意如下——

    龍先生在北海買了一套房子,6月26日晚和妻子、女兒抵達北海,打算安家。為了旅途安全,他帶了5000元現金,臨行前特意在衡陽辦了一張存有1.1萬元的中國銀行長城借記卡。隨後幾天,他分3次從自動櫃員機共取了 5000元購買生活用品,7月4日再取款時,發現本應有6000 元的卡上,只剩下3479.54元,龍先生趕緊到櫃員機旁的中行北海分行分理處詢問究竟,營業員讓他等待答覆。7 月10日他再去取款,竟發現卡上又被劃走了2000元。此時身上只有40元現金、卻欠著1100元電腦款和300元抽油煙機款的龍先生急壞了,從10日到15日,他在尋求解決此事過程中經歷了此生難忘的一番遭遇:他向衡陽中行打了10 個長話,幾經輾轉終於找到了經辦的一位郭小姐,對方要求他回衡陽解決。這個顯然沒有“設身處地”的建議叫他又氣又急,龍先生又向中行湖南省分行打去4個長話,接電話的人請示領導後説:他們只管長城信用卡,不管長城借記卡,“我們忙,你自己解決。”龍先生萬般無奈向中行北海分行“苦苦相求”,北海中行答應發傳真和衡陽方面聯繫。11、12、13日,他每天到櫃員機查詢,均未見錯劃的款補回,面臨“斷炊”的龍先生14日急電長沙其哥哥送錢過來,15日,龍的哥哥乘飛機抵北海,下午他再到櫃員機查詢,竟發現卡裏奇跡般補回了2500元。而這時,龍全家已吃了4天饅頭,並因沒錢買席子睡了幾天光板床。到8月4日,龍先生查詢發現卡裏被錯劃的錢已全部補齊。

    龍先生詳細敘述了在與中行衡陽分行、湖南分行和北海分行交涉過程中,有關部門人員事不關已的推託情形。他責問:發生這件事的責任全部在銀行方面,我的交通費、通訊費、精神上的損失,該如何賠償?

    接到投訴書後,為慎重起見,8月15日下午,記者附函將之傳真到了中行衡陽分行,希望對投訴的有關問題作出解釋。

    銀行方面的説法

    8月16日上午,一份蓋著“中國銀行衡陽分行零售業務科”印戳的《關於客戶投訴的回函》傳到了記者手裏,作了3點答覆:

    一,為什麼客戶未取到款又下了賬(即卡上被劃走款)?

    此問題絕非銀行內部人員作案挪用客戶資金,造成的原因是當客戶在櫃員機上做過取款交易後又旋即取消,由於電腦系統響應時間差導致資訊被接收而取消資訊未被接收。

    二,第一筆2500元錯賬,客戶7月10日與銀行聯繫,我行與省分行聯繫,于7月12日即予糾正;第二筆2000元錯賬,省分行未待客戶聯繫即予以自動調正。“在客戶與銀行銜接期間,北海市中行、衡陽市中行、湖南省中行均予以了積極處理,對客戶是負責的也是真誠的。”

    三、對客戶的遭遇我行深表同情和歉意,但客戶投訴 “11、12、13日每天到櫃檯機(查詢),均未到款”與實際情況不符,事實上我行于7月12日已經補回了錯賬2510 元。

    回函對“新華社作為人民喉舌負責任地調查處理此案例表示由衷敬意和感謝”,並表示“將繼續查明有關情況,與客戶協商合理的善後事宜”。

     “我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8月16日下午,記者將中行衡陽分行的答覆告知龍先生,龍先生對這一答覆強烈不滿,認為“當面撒謊”。他出示了一張7月12日的櫃員機客戶通知單,上面“轉入賬戶”一欄為空白。他説:“7月4日發現款被錯劃後,我立即用長話給中行衡陽分行打電話,請求立即更正,現在竟説是10日才與他們聯繫;而就在16日上午,中行衡陽分行一位主管科長還打電話向我表示道歉,親口告訴我第一筆錯款是7月14日更正的,現在卻回復12日就更正了,用意何在?”

    龍先生對電腦系統響應時間差造成錯劃不以為然。他否認自己有過做了取款交易旋即又取消的舉動,因為“當時我急著要取款還賒欠的電腦款”,“退一步説,如果這樣簡單的差錯都不能自糾,發行這種卡豈不是害人?在短短幾天時間內,同一張卡竟發生兩次錯劃,叫用戶如何相信你的可靠性?”他質問道。

    龍先生告訴記者,中行北海分行零售業務部的龐經理剛給他打過電話,轉達了領導的兩條意見:一,中行北海分行對此事沒有任何責任;二,中行北海分行不支援對此事賠償。他對龐經理為協調此事的努力表示感謝,同時認為行領導的這種態度“令人失望”,連句道歉的話都沒有, “我7月4日發現被錯劃款,向營業處人員請求更正,並告知身上只有100多元錢,堅持不了多久就沒飯吃,答覆是一個星期就可解決,到了10日才告訴我要去分行解決…… 難道不正是中行北海分行的辦事人員説話不負責任,辦事拖拉,才導致我處境如此艱難嗎?”

    龍先生還敘述了在分行受到的冷遇:一位經辦人找到底單後冷冷地説:“這筆款已取消,不是我們的責任!” 把他晾在櫃檯邊;他敲玻璃想再問一下對方,卻招來了一個保安。後來龐經理交代可以先辦授權把款給他,經辦的女辦事員叫他等著,他等了近兩個小時後,對方竟把他的事忘得一乾二淨,信口推託説“你的問題解決不了。”

    龍先生説:我本來並不需哥哥坐飛機送錢過來,辦一個通存通兌的存摺就行了,但中行辦事人員把時間給耽誤了;再説我的卡一錯再錯,如果那邊存了款我這邊又取不出來,豈不更麻煩?

    龍先生希望這件事他能得到賠償。他説,經濟上總共損失也不過2000多塊錢,主要是精神損害,因為銀行單方面的過失,使自己身在異地、陷入困境。“銀行體會過我只有40塊錢,一家3口不得不吃饅頭、睡光板床的滋味嗎?我預約到醫院門診補牙,上藥後痛得要命,卻沒錢去補,誰讓我遭這個罪?老實説,賠錢並不是我的目的,但有必要通過此事糾正這種辦事作風和對用戶的態度。我的卡7 月4日出錯,8月4日才改正,整整一個月,如果他們當初有答覆記者的效率和態度就好了。”

    龍先生還提到了WTO,“中國即將入世了,銀行要以嶄新的姿態面對國際競爭,這樣的效率和服務態度,行嗎? ”

    新華社 2001年0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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