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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採取五大措施增加漁民收入

    針對《中韓漁業協定》實施後給我國海洋漁業、漁民增收帶來的嚴峻挑戰,浙江省積極採取應對措施,加快漁業經濟的結構性調整步伐,把主攻養殖、拓展遠洋、深化加工、搞活流通、發展旅遊作為增加漁民收入的五大措施。

    浙江省是我國海洋漁業大省,2000年全省海洋捕撈産量、遠洋捕撈産量均位居全國首位。長期以來,海洋捕撈業一直是浙江省沿海4市23個縣近百萬漁區群眾特別是6個海島(佔全國的一半)純漁區賴以生存的支柱産業。

    今年6月30日正式實施的《中韓漁業協定》將使浙江省外海捕撈漁船入漁南韓管轄水域、韓方一側過渡水域的作業規模減少到原來的10%左右。這兩塊水域包括了大小黑山、濟州島等浙江傳統的外海作業漁場,失去這些重要漁場,對浙江省海洋捕撈漁業、捕撈漁民和海島漁區經濟、社會帶來重大的影響。

    面對如此嚴峻的挑戰,浙江省委、省政府多次召開會議,研討對策。最後決定從本省自身努力做起,力爭從以下五個方面取得突破,以度過漁業發展、漁民增收面臨的這道 “坎”。

    優先發展抗風浪深水網箱,爭取在海水養殖的産量、品種、效益三方面有新的突破。到2005年,全省擬總投資15億元發展抗風浪深水網箱1萬隻。爭取省財政每年安排3000萬元,用於網箱一次性補助和建造防浪流基礎性設施。

    根據國家統一要求,全省計劃新建85條大型金槍魚釣船和魷魚釣船,建立遠洋漁業船隊,開闢公海大洋性遠洋漁業,總投資20億元,分5年實施。

    加大對水産品加工龍頭企業培植力度,在稅收上予以優惠,取消在收購環節上徵收的農林特産稅;對水産品加工企業技改項目給予貼息優惠;對水産品加工企業(水産養殖)用電真正落實省裏有關優惠政策。

    拓展市場流通,對漁業活水産品運銷大戶由漁業與交通部門審定後,開設“綠色通道”,免收過路過橋費。

    大力發展休閒漁業。充分利用浙江沿海地區淺海資源,有計劃地放置人工魚礁,積極發展海上游釣業;依託水産養殖園區,建設集養殖、休閒為一體的園區;選擇有特色的漁村、古鎮,開展形式多種的漁文化;發展觀賞魚産業,走有浙江特色的休閒漁業路子。

    

     新華社2001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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