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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傾銷——國內企業的“護心鏡”

    上週五,中國外經貿部發出公告,宣佈對原産于南韓的進口聚酯薄膜開徵反傾銷稅,稅率從13%到46%不等。此事發生在中國的彩電、節能燈和鋼鐵企業接連不斷遭到歐盟、美國反傾銷指控的時候,中國政府此時啟動新中國成立以來的第三起反傾銷,意深旨遠——

    聚酯薄膜問題由來已久

    聚酯薄膜産品主要是一種以聚酯切片為原料,經加工後産出的性能優良的高檔塑膠薄膜,具有透明度高、抗拉伸強度大、不易受損、阻氧與阻濕性能好等優良特性,廣泛用於電氣、絕緣、包裝、膠片、軟碟、像帶等。

    8月25日,外經貿部發出2000年第7號公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和反補貼條例》的規定,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會同海關總署對傾銷和傾銷幅度進行了調查,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對損害及損害程度進行了調查。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最終裁定存在傾銷,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最終裁定存在實質損害,而且認為傾銷給國內産業造成了實質損害”。外經貿部決定自當日起,對原産于南韓進口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聚酯薄膜(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口稅則號列為39206200)開始徵收反傾銷稅,南韓各公司的反傾銷稅稅率分別如下:SKC公司(SKCCO.LTD.)13%,曉星公司(HYOSUNGCORP.)33%,可隆公司(KOLONINDUSTRIESINC.)46%,世韓公司(SAEHANINDUSTRIESINC.)33%,其他南韓公司46%。反傾銷稅從價計徵,其計徵公式為:反傾銷稅稅額=海關完稅價格反傾銷稅稅率。

    消息一經傳出,立即引起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一些人甚至認為,這件事與前不久中韓大蒜手機貿易戰有直接的關聯。但外經貿部有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採訪時明確指出,這種説法十分荒謬。因為大蒜手機事件是今年才發生的,而早在去年4月,外經貿部即開始對原産南韓進口聚酯薄膜進行反傾銷調查。

    記者採訪了南韓駐華使館商務處,他們表示,目前尚未得到南韓相關企業的任何反應情況,“我們也僅是拿到了外經貿部的公告”。當記者問:這件事是否會影響兩國關係?這位負責人馬上回答説:“當然不會。因為反傾銷是國際通行的手段,在兩國貿易中發生這種事情很正常。”

    1999年3月16日,佛山杜邦鴻基薄膜有限公司、上海化工廠有限公司、山東濰坊新立克塑膠有限公司、儀徵化纖集團公司聚酯薄膜廠、浙江寧波五洲有限公司、中達制膜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等六家公司代表中國聚酯薄膜産業,向外經貿部提出對來自南韓的聚酯薄膜進行反傾銷調查的申請。1999年4月16日和5月7日,外經貿部分別發出立案公告,並會同海關總署對其傾銷和傾銷幅度進行了調查。調查結果表明,1997年南韓直接向中國出口聚酯薄膜比1996年增長224%,1998年1至9月比1997年增長328%。南韓在向中國大量出口的同時,不斷降低價格,由此導致中國國內相同産品生産能力大量閒置,銷售收入大幅下降,産品的庫存量顯著增加,國內相關産業陷入停産或嚴重虧損狀態。

    自1999年12月29日起,外經貿部決定對南韓聚酯薄膜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進口商在進口原産于南韓的聚酯薄膜時,必須依據初步裁定所確定的傾銷幅度向中國海關提供相應的現金保證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和反補貼條例》及有關規定,外經貿部又于“自初裁公佈之日起4至9個月內”公佈了最終裁決。

    三年裁決三起反傾銷

    自1997年至今,我國先後對外國産品進行了5起反傾銷立案調查,對其中的3起進行了終裁。這個數字遠遠低於我國産品遭受外國反傾銷起訴的數量。

    1996年,在長沙召開的全國紙張訂貨會上,全國的新聞紙廠年産量的三分之一都沒有訂出去。是什麼原因使國內造紙業市場由熱變冷呢?幾大造紙廠認為,來自美國、加拿大、南韓等國廠家向中國大量傾銷新聞紙,是造成國內市場風雲突變的根本原因。據統計,1996年和1997年兩年,國外對中國出口的新聞紙價格分別為每噸460美元、350美元,而同期國內新聞紙的正常價格為每噸658美元和550美元。進口紙平均比國産紙每噸低一千至一千五百元人民幣。各家報社大量購買進口新聞紙,國內造紙業因此受到衝擊,普遍處於停産、半停産狀態。

    面臨嚴峻形勢,在吉林造紙(集團)有限公司的提議下,中國九大造紙廠的經營協調會在天津召開。與會者一致決定,拿起“反傾銷”這一法律武器,運用國際通用的規則,打出中國産業反傾銷的第一拳。他們全權委託吉林造紙(集團)有限公司為代表,進行反傾銷訴訟的各項工作。經過幾度奔波和長達半年的調查取證工作,吉林造紙(集團)有限公司提煉、加工成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造紙産業反傾銷調查申請書》。1997年10月16日,吉林造紙(集團)有限公司正式向中國外經貿部送交了這份申請書,從而揭開了中國首例反傾銷案的帷幕。

    去年6月,外貿部最終裁定傾銷存在,決定對原産于加拿大、南韓和美國進口到中國的新聞紙徵收幅度不等的反傾銷稅。至此,這起歷時近三年的中國首例反傾銷案勝訴。

    第二起反傾銷案的主角則是俄羅斯冷軋硅鋼片。1997年下半年,面對俄羅斯冷軋硅鋼片以令人難以置信的價格在中國市場橫衝直撞的現狀,作為國內冷軋硅鋼片産品的惟一生産者,武鋼根據剛剛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和反補貼條例》,委託新聞紙案的代理律師進行反傾銷申請。1999年3月12日,外經貿部正式公告反傾銷調查立案。根據調查結果,外經貿部決定:自1999年12月30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將對原産于俄羅斯進口到中國的冷軋硅鋼片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

    除此之外,我國還分別在去年的6月17日和12月10日,對原産于日本和南韓的不銹鋼冷軋薄板和日本、美國及德國的丙烯酸酯開始了反傾銷調查。

    反傾銷——國內企業的“護心鏡”

    經濟學家指出,由於加入WTO後反傾銷將成為中國對付不正當國際貿易競爭的最重要的武器,因此反傾銷力量的加強迫在眉睫。

    中國8家彩電企業反傾銷案的共同代理律師—在布魯塞爾VBB律師事務所執業的中國籍律師付東輝前不久在京接受記者採訪時説,世界上對外反傾銷最多的是美國、澳大利亞和歐盟,上述三方平均每年立案32至35起。中國1997年3月25日才正式頒布了第一個反傾銷反補貼條例,至今立案僅5起,數量與美歐國家相去甚遠。在具體從事反傾銷工作的人員數量上,中國也有不小的差距。以歐盟為例,僅調查員就有200人,100人負責傾銷調查,100人負責損害調查,這還不包括秘書等輔助人員,而中國,全部人員估計還不到歐盟的十分之一。

    有關專家指出,中國入世後,每年的反傾銷立案數至少會達到歐美的水準,即每年至少立案30起。

    

    北京晨報 2000.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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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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