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對進口俄韓日的四種橡膠徵收反傾銷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發佈公告,對原産于俄羅斯、南韓和日本的進口初級形狀未作任何加工的丁苯橡膠、初級形狀充油丁苯橡膠、其他未列名初級形狀丁苯橡膠及羧基丁苯橡膠(初級形狀包括為便於運輸,對初級形狀進行壓縮、擠壓等簡單成形處理)徵收反傾銷稅。

據悉,原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原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于去年3月19日對原産于俄羅斯、南韓和日本的進口初級形狀未作任何加工的丁苯橡膠、初級形狀充油丁苯橡膠、其他未列名初級形狀丁苯橡膠及羧基丁苯橡膠進行了反傾銷調查。

根據初步調查結果,商務部于2003年4月16日發佈初步裁定,認定被調查産品存在傾銷,國內産業存在實質損害,同時認定傾銷和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初裁公告後,商務部對傾銷及傾銷幅度、損害及損害程度繼續進行調查,根據調查結果,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第二十五條的規定作出了上述最終裁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的有關規定,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決定,自2003年9月9日起,對原産于俄羅斯、南韓和日本的進口初級形狀未作任何加工的丁苯橡膠、初級形狀充油丁苯橡膠、其他未列名初級形狀丁苯橡膠及羧基丁苯橡膠(初級形狀包括為便於運輸,對初級形狀進行壓縮、擠壓等簡單成形處理)徵收反傾銷稅。

應徵收反傾銷稅的産品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2003年進口稅則號中列為:初級形狀未作任何加工的丁苯橡膠40021911;初級形狀充油丁苯橡膠40021912;其他未列名初級形狀丁苯橡膠及羧基丁苯橡膠40021919。

中新網2003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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