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掛牌發力宏觀調控 強化總體指導綜合協調

    近日,國務院正式下發了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的規定。5月6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簡稱發改委)正式掛牌。

    國家發改委新聞發言人指出,這次改組不是簡單的機構合併、拼盤,而是職能的整合、融合;不是一個“物理變化”,而是一次“化學反應”,是一次深刻的改革。

    十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通過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把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改組為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是綜合研究擬訂經濟和社會發展政策,進行總量平衡,指導總體經濟體制改革的宏觀調控部門。主要職能是:擬訂並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長期規劃、年度計劃、産業政策和價格政策,監測和調節國民經濟運作,搞好經濟總量平衡,優化重大經濟結構,安排國家重大建設項目,指導和推進經濟體制改革。發展改革委受國務院委託還將向全國人大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報告。

    這次國務院機構改革將國家計委改組為發改委,並將國務院體改辦的職能併入發改委,將國家經貿委的部分職能劃歸發改委。改組後,發改委設立26個職能司(局),精簡了7個。綜合性司(局)的職能主要是綜合研究擬訂經濟和社會發展政策與戰略,進行總量平衡,指導總體經濟體制改革;專業性司(局)重點抓好行業戰略、規劃、産業政策與專項改革.

    按照國務院的要求,發改委應該強化宏觀調控中的總體指導和綜合協調,強化研究擬訂發展戰略、規劃和宏觀政策的職責,切實減少行政審批、對經濟活動的直接行政干預和微觀管理事務,更好地發揮市場機制對經濟活動的調節作用。國家發改委有關人士介紹,發展改革委將把工作的著力點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擬訂和組織實施發展戰略和規劃,運用好産業政策、價格政策;二是搞好經濟總量平衡,優化重大經濟結構;三是強化國民經濟運作的監測和調節,研究解決經濟生活中的突出矛盾和問題;四是指導和推進經濟體制改革。

    對於“這次機構改革把‘計劃’兩字從機構名稱中去掉,是否意味著要取消國家計劃”的疑問,國家發展改革委新聞發言人解釋,機構名稱的變化,在一定意義上反映了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的歷程。隨著從計劃經濟體制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轉變,機構名稱由“國家計劃委員會”改為“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再改為今天的“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也是水到渠成。機構的名字裏去掉“計劃”兩字,並不意味著不要計劃。

    《國際金融報》(2003年05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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