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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無”罐頭該“嚴打”了!

    “現在小食雜店、小倉買店裏賣的那些沒標簽的蔬菜罐頭都不是什麼好貨,千萬可別買!”

    情況果真如此嗎?

    筆者隨意走進哈爾濱市一家超市,發現貨架上擺著的蔬菜罐頭沒有任何標識。多數罐頭的瓶蓋上都有或多或少的銹跡,出廠日期模模糊糊,根本無法看清。筆者買了幾瓶罐頭,回去打開一看,令人吃驚:這些罐頭的瓶蓋居然都是用回收的八寶粥罐、飲料罐衝壓的,其上的八寶粥、飲料的彩色標識清晰可辨。可想而知,這些罐頭是在什麼樣的環境下生産出來的!筆者大著膽子品嘗了幾口,發現酸黃瓜罐頭惡酸無比,平菇、金針菇罐頭散發出一股莫名的臭氣,讓人難以下咽。

    筆者先後走訪了哈爾濱市南崗區、道裏區、太平區的23家中小型超市、倉買店、食雜店,結果只有兩家超市銷售的是正規廠家的産品。筆者試著打聽這些罐頭的來歷,有的店主拍胸脯保證説:“這些罐頭都是我們親自去市場上的貨,品質絕對沒問題。”

    為進一步驗明這些“三無”罐頭的“身份”,筆者撥通了品質監督部門的電話。該部門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管理人員説,要化驗這些罐頭,必須拿6瓶同批號的樣品,交235元的化驗費用,10天之後出結果。他説,該部門的經費有限,人手又少,平時抓大的假冒偽劣案尚且抓不過來,這樣10元8元的小案子根本顧不上,除非碰上消費者投訴才有可能處理。一般處理的方式是這樣的:消費者出示在商店購物的發票,並預付商品檢驗費,經檢驗認定屬假冒偽劣後,由該執法部門對商家進行處罰,消費者再向商家索取賠償及報銷檢驗費。

    筆者暗想:首先在中小型商店購物索要發票本身就有難度,交納檢驗費又是道坎,有多少人會為討幾元錢的公道而付出幾百元的檢驗費呢?何況按照《消法》的規定,最多也就是雙倍索賠而已,還要為之付出不少精力、時間。

    筆者問:“你們部門接到過消費者在這方面的投訴嗎?”電話那邊笑了起來:“到現在還沒有呢。一般老百姓誰惹那個麻煩,花兩元錢買個罐頭,不好吃就扔了唄,反正又吃不死人!”

    這些“三無”罐頭為什麼會橫行市場?吃了它到底對人有沒有壞處?筆者採訪了一家有幾十年罐頭生産歷史的國有老廠,該廠市場部經理張對此作出了詳細的分析。他説,加工罐頭,尤其是普通玻璃瓶裝的罐頭,在技術上並不困難,買一台簡易的玻璃瓶封口機最多不過2000元,稍稍複雜一些的螺旋口玻璃瓶封口機也不過5000元。所以,一般的家庭作坊都能生産。

    一個容量為750ml的帶蓋螺旋口玻璃瓶,要從正規生産廠家訂貨需要0.45元,而當作廢品回收的同類瓶子只需要0.12元,做瓶蓋用的廢八寶粥罐、飲料罐更是便宜。罐頭的外包裝紙箱,買正品要四五元錢一個,而買劣質品只需要一兩元錢。罐頭的食品原料更是如此,正規廠家加工酸黃瓜罐頭用的食品用冰醋酸要9000元一噸,而“三無”罐頭基本上用的都是4000多元一噸的工業用冰醋酸。這樣,“三無”罐頭的成本大大地降低了。正規廠家生産的850克裝酸黃瓜罐頭的出廠價約為4.8元,大型超市、倉買店的零售價為5.5元,有0.7元左右的利潤;可小超市或倉買店賣一瓶兩元錢的“三無”罐頭,掙的比這還多。因此,越來越多的小商店將眼光投向了“三無”罐頭。

    工業用冰醋酸中含有甲醇,如果長期食用,對人的視力會造成嚴重影響。此外,由於生産“三無”罐頭的設備簡陋,無法對罐頭進行120℃以上的高溫消毒,加上添加過量的防腐劑和色素,對人體的危害更是不容忽視的。在商店裏公然出售“三無”罐頭,這本身就違反了《食品衛生法》和《産品品質法》,更是對消費者權益的侵犯。

    然而,這些不法生産者和經營者卻一直沒有得到應有的懲罰。難道只有等劣質食品能吃死人的時候才能被充分重視嗎?

    消費者權益保護運動在我國已開展十多年了,並不是消費者不懂得運用法律的手段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投訴、討公道的“坎”太多、太高也是一個重要因素。一個非常現實的問題是,我們需要一套切實可行的打假方略,否則,打擊假冒偽劣、保護消費者權益就是一句空話。

    市場報 2001年04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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