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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曝光零售業“黑名單”

    俗稱“黑名單”的“深圳市零售商業行業人員不良行為記錄備案制度”首批資料上周入庫,共有40名從業人員和6家供應商“入選”,“入選資格”均係涉及索賄受賄、侵吞公司財産、盜竊、與業務員串通抬高物價等行為。資料入庫當天,深圳市零售商業行業協會的七八家會員單位就迫不及待地前來查閱。

    在首批不良行為從業人員的名單當中,涉嫌金額最高的達到20多萬,有關人員已被司法機關依法判刑,多數涉嫌資金在數千元範圍,這些從業人員事發時都在深圳市幾個的大型商場供職。

    據深圳市零售商業行業協會常務副秘書長花濤介紹,以上金額只是商家能夠提供確鑿證據的記錄,還有大量不良行為無法統計。據花濤粗略統計,這種現象在深圳和全國的零售業都相當普遍,有的業務員甚至將商品供貨價中的1個點當作回扣落入自己的腰包,商家因此蒙受的損失相當嚴重,一家大商場每年可能因此流失幾十到上百萬的金額。由於多數不良行為涉嫌數額小、但數目多,商家沒有精力一一付諸法律,該協會故希望借“黑名單”來威懾此類行為,並使商場避免使用有污點的從業人員。

    去年,深圳市零售行業的銷售總額高達200多億元,有一定規模的連鎖商業企業已達到14家,如以上述情況推測,每年的損失當不下上千萬元。

    問及為何有6家供應商一同“陪綁”?花濤表示,在重點打擊從業人員的同時,也當防止供應商的行賄行為,多數供應商是被迫行賄,也有部分供應商為了在競爭中走捷徑而採取了主動行為,“黑名單”打擊的就是這類供應商。

    《國際金融報》 2001年0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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