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取消50種機電産品進口限制

    外經貿部今天發佈最新公告,自2003年1月1日起,取消50種機電産品限制進口管理措施,發佈2003年《限制進口機電産品目錄》、《自動進口許可機電産品目錄》,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為履行入世承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海關總署、國家品質監督檢驗檢疫總局2001年第10號令》,決定自2003年1月1日起,取消50種機電産品的限制進口管理措施,其中包括進口配額管理措施的商品和特定進口管理措施的商品。按照2002年海關目錄口徑,限制進口機電産品中,配額産品由原來的76個海關稅則號減少為45個,削減幅度達40.8%;特定産品由42個稅則號減少為23個,削減幅度達45.2%。

    取消進口配額管理措施的商品包括未列名點燃式活塞內燃發動機、輸出功率在132.39千瓦(180馬力)及以上車輛用壓燃式活塞內燃發動機、其他車輛用壓燃式活塞內燃發動機、裝有往複式活塞內燃發動機,排氣量不超過50毫升的摩托車及裝有輔助發動機的腳踏車、裝有往複式活塞內燃發動機,排氣量超過50毫升,但不超過250毫升的摩托車及裝有輔助發動機的腳踏車等31種。

    取消特定進口管理措施的商品包括其他輸出功率超過14千瓦,但小于132.39千瓦(180馬力)的壓燃式活塞內燃發動機、發動機輸出功率超過235.36千瓦(320馬力)的履帶式推土機及側鏟推土機、其他機動壓路機、額定容量在400兆伏安及以上的液體介質變壓器、電動輪非公路用貨運自卸車等19種。

    另據海關最新統計,機電産品進出口額佔我國外貿比重首次超過了一半。今年1-11月份,機電産品進出口總額2812.3億美元,增長30.0%,佔全國外貿進出口的50.2%。其中進口1397.9億美元,增長28.5%;出口1414.4億美元,增長31.6%,在全國外貿出口總額中所佔比重為48.2%,比去年同期提高3.7個百分點。11月份機電産品出口158.7億美元,增幅高達41.5%,首次當月出口占全國外貿出口比重過半。(朱菲娜)

    中國經濟時報2002/12/12


外經貿部:2003年自動進口許可機電産品目錄
外經貿部:2003年限制進口機電産品目錄
外經貿部:2003年取消限制進口管理措施的機電産品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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