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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電價水準下降

茹晴

    國家經貿委副主任石萬鵬在接受記者採訪時透露,國家實施的農電體制改革,以及通過對農村電價進行的清理整頓,目前已經在降低農村電價和減輕農民負擔方面收到了一定效果。

    據統計,1999年全國農村到戶電價平均比上年降低0.05元/千瓦時,已完成改革和改造的農村到戶電價平均降低0.1元/千瓦時以上,一些原來電價奇高的地方降幅尤為明顯。如廣東省農村電價水準長期居高不下,個別地方甚至高達4元/千瓦時以上,通過農村電力體制改革和加強管理,去年有96個縣基本實現了一體化管理,精簡農村電工5.2萬人,1631個鄉鎮實現了直接抄表到戶,全省102個縣農村到戶電價已平均降到0.89元/千瓦時,比1998年底下降了0.43元/千瓦時,每年可減輕農民負擔35億元。

    另據介紹,目前全國2400個縣中有1040個躉售縣,已有204個縣完成了股份制改造並成立了有限責任公司,有44個縣上劃由省(區、市)電力公司直接管理,其他已全部實現了由省電力公司代管;760個直供直管縣,已有10個縣作為省(區、市)電力公司子公司的改革試點;600個自供自管縣也正在按照因地因網制宜的原則進行改革。全國已有601個縣完成了鄉鎮電管站改革;全國3.6萬個鄉鎮電管站中,已有1.5萬個鄉鎮進行了改革,精簡農村電工14萬多人。通過農村電力體制改革,農村電力管理明顯加強,農村電力市場秩序明顯好轉,供電服務品質得到改善。

    據悉,農村電價降低在促進農村用電水準提高方面現在已有所表現,1999年全國農村用電量比上年增長8.31%,其中農村居民生活用電量增長9.48%,增幅高於城市4.08個百分點,改變了近幾年農村用電增長低於城市的狀況。福建省農村電力體制改革步子較大、效果更為明顯,1999年全省農村居民生活用電比上年同期增高22.79%,比同期城市居民生活用電高出16個百分點。

    (中國經濟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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