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加快發展農村集體經濟

    農村集體經濟還要不要發展、怎樣繼續發展?這關係到“三農”問題能否得到妥善解決,農村基層組織建設能否得到加強。在日前召開的廣東省加快發展農村集體經濟現場會上,記者獲悉,廣東省委、省政府決定,從2002年起至2006年,用5年時間,在全省實施“千村扶貧工程”,加快發展農村集體經濟,省財政將連續5年拿出5000萬元,重點扶持山區和東西兩翼3000個貧困村發展集體經濟。

    實行聯産承包責任制以後,有人認為,“分田到戶了,不用發展集體經濟了”。但是這些年的事實證明,集體經濟實力弱小,使其“統”的職能難以發揮,無法滿足承包農戶對生産服務和協調管理的要求,最終制約了家庭經濟發展。另外,發展集體經濟也有利於提高農民的組織化程度,提高農業競爭力。

    據廣東省農業廳統計,2001年廣東農村集體經濟資産總額達4661億元,村級集體經濟收入達618.7億元,集體有收入的行政村佔了92.9%,無收入的行政村只佔7.1%,比1994年減少了7000多個無收入行政村,村集體收入在3萬元以上的佔廣東行政村總數的84.6%。但是,現有集體經濟的存量85%分佈在珠江三角洲,山區和東西兩翼僅佔15%,區域間存在嚴重的不平衡。因此廣東省決定實施“千村扶貧工程”。

    據了解,該項工程實行計劃到縣、任務到縣、資金到縣、責任到縣,各市縣的扶持項目要堅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講求實效、不留包袱、不包辦代替等原則。高要、肇慶、惠州3個市在這個會上介紹了各自發展農村集體經濟的經驗。

    《人民日報》 2002年10月31日

    


安徽撥款億元扶持村級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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