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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協表態:消費者無償獲得消費警示

    近日,從四川媒體傳來消息稱,四川省消委會要開全國先河,率先推行有償發佈消費警示制,即任何單位和個人要使用消協通過比較實驗得出的消費警示,都須支付一定費用。消息一齣,引起多方爭論。而中國消費者協會有關負責人今天向記者表示,媒體這一報道不夠全面準確,産品比較實驗結果是為消費者服務的,不是誰有錢都可以買下的。

     中國消費者協會秘書長楊豎昆説,我今天剛剛收到了來自四川省消委會對這一事情進行説明的傳真。據初步了解,四川省消委會進行了一項産品的比較實驗,在對比較實驗結果發佈時提出,由參與首發的四川有關媒體出一部分費用,以共同承擔比較實驗支出的費用。因為進行産品比較實驗是一項很複雜、投入很大的工作,而它能為消費者提産品性能、價格等多方位參照數據,其資訊含量非常豐富,在指導消費上發揮一定作用,因而對媒體和消費者都有一定吸引力。

     楊豎昆介紹,在國外比較實驗結果的首發通常只選擇某一個媒體,由它買下首發權向消費者獨家發佈,因為比較實驗是以大量檢測數據來支撐的,投入較多,國外的消協組織靠這種方法回收資金,並投入其他産品的比較實驗。這是對資訊資訊價值的一種肯定。

     據了解,産品比較實驗的目的不是為檢測産品合不合格,也不是為給哪家企業曝光,而是為消費者提供多種性能價格比較,以便消費者根據不同特點進行消費選擇。

     中消協進行産品比較實驗一般委託國家權威機構來進行檢測,不能有任何企業的參與,檢測時都不暴露商標,看不到商品,只出數據,以保證其公正性。

     楊豎昆説,不要把消費警示和比較實驗相混淆,消費警示不是僅從比較實驗得來的,而是各種相關渠道都可以提供,比如醫療機構、執法機關辦案中都可以提煉相關的消費警示。

     楊豎昆強調,産品比較實驗結果要不要向首發的媒體有償發佈,在我們國家現階段是個可以探討的話題。但可以肯定的是,消費警示是為消費者提供服務的,對消費者而言不存在花錢買消費警示一説,也不是誰有錢都可以買下比較實驗結果。否則,如果允許企業出錢買斷對自己不利的實驗結果,並壟斷封鎖起來,這對消費者和社會所造成的後果是嚴重的。

    

     中國青年報 20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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